倍杰特(300774):终止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7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募集资金用途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 二、终止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因 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终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秩序稳定、各项业务有序开展。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倍杰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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