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长久物流(603569):长久物流: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
原标题:长久物流:长久物流: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26-051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 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6】10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公司会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就《问询函》提及的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及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问题一、关于会计差错更正 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85亿元,同比下滑7.87%,其中整车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66亿元,同比增长1.24%;国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12亿元,同比下滑24.48%。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司经自查对部分采用总额法确认依据不足的运输业务收入调整为净额法,并分别调减2023 2025 0.15 1.53 8.70 年至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亿元、 亿元、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一、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业务开展历史、主要内容、业务模式、更正原因及依据、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及交易金额、关联关系、权利义务约定、责任风险归属、收入确认时点、往来款余额等;并结合行业情况、市场需求、客户订单等,说明该部分业务逐年上涨、2025年大幅增长的原因; 公司回复: (一)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业务开展历史、主要内容、业务模式、更正原因及依据。 长久格罗唯视(上海)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格”、“久格公司”),由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物流”、“公司”)与韩国现代汽车集团旗下现代格罗唯视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格罗唯视储运有限公司于2020年共同出资成立,其中长久物流持股51%,北京格罗唯视储运有限公司持股49%,是长久物流的控股子公司。久格公司于2020年4月8日完成交通部无船承运人备案,主要从事远洋整车运输服务。 本次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业务为久格公司无船承运业务中以现代格罗唯视为实际承运人的业务。该业务于2023年开始起步,随着近几年中国汽车出口量的持续增长和国际滚装船运力逐渐向中国市场倾斜,从2024年四季度起,该项业务规模呈现较快速度的增长,于2025年度达到了11.78亿元的交易规模。 在该项无船承运业务中,久格公司自主对国内主机厂及其他国际物流企业进行业务开发,对于客户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在久格确定现代格罗唯视为实际承运人的业务中,久格与格罗唯视在双方签署的国际海运合同框架内,根据实际物流需求确定具体航线及舱位。此实际承运阶段,现代格罗唯视作为实际海运承运人,久格作为海运委托人。 久格公司作为经国家备案的无船承运人,对客户是独立提供海运服务在内的一揽子运输服务,久格公司能够主导实际承运人、码头公司、各方代理等其他方代表其为客户提供服务,久格公司对客户承担了主要责任,是主要责任人,这些特征为前期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提供了判断依据。随着该项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公司注意到虽然业务合同及业务实际操作中久格公司掌握客户开发,与客户在定价、实际承运人选择、航线选择、全程运营管理等方面承担了主要责任并承担了主要风险,但鉴于现代格罗唯视在国际整车海运业务中的强势地位,公司对现代格罗唯视作为海运供应商时议价能力偏弱、不占主导地位,导致呈现久格与供应商现代格罗唯视的业务出现毛利率相对固定的情况;同时久格公司与供应商现代格罗唯视的结算票据流存在与业务流、资金流及合同流不同向情况,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依据不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前三季度相关期间该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进行差错更正,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核算。 (二)上述以现代格罗唯视为实际承运人的业务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及交易金额、关联关系、权利义务约定、责任风险归属、收入确认时点、往来款余额等 1.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交易金额、关联关系和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久格公司作为无船承运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对货物的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无船承运人自身不拥有或经营船舶,需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实际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在此关系中,无船承运人以托运人身份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费。 权利义务约定:公司作为无船承运人,负有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的义务,即承担全程履约责任、货物安全与时效责任。 责任风险归属:公司作为无船承运人,首先对托运人(货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法规及司法实践,无船承运人需独立向托运人承担全部承运人责任,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或损坏,公司作为承运人承担货损货差责任。 收入确认时点:公司远洋海运业务根据合同,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具体按该海运航次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的运营天数占估计的总运营天数的比例确认与计量。 上述以现代格罗唯视为实际承运人的业务,在供应商定价阶段由于公司自主定价权较弱导致毛利相对固定、四流合一(业务流、合同流、资金流、票据流)方面存在瑕疵,呈现出部分代理人的特征,因此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将相关业务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 (三)结合行业情况、市场需求、客户订单等,说明该部分业务逐年上涨、2025年大幅增长的原因 1.国内汽车出口高速增长带动国际物流需求攀升 近年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优势以及自主品牌出海战略的持续推进,中国汽车出口量持续高速增长。2021年,整车出口量首次突破200万辆,超越韩国成为全球第三大汽车出口国,仅次于日本和德国。2022年,出口量进一步提升至311万辆,超过德国升至全球第二位。2023年,出口量达491万辆,首次位居全球第一。2024年,整车出口规模继续扩大至641万辆。2025年,整车出口832万辆,同比增长29.9%。作为整车进出口运输的核心环节,国际海运物流服务需求随之大幅攀升。在全球汽车海运需求快速上升的背景下,专业汽车运输船(滚装船PCTC)运力需求持续加大,促使久格公司业务取得了快速增长。 2.海运协同效应明显 2025年度久格公司在积极开拓整车国际海运货源的过程中,能够通过给客户提供优质的整车国际海运运输服务方案,成功获取了更多业务订单;韩国现代格罗唯视作为韩国现代汽车集团旗下的全球领先的物流与供应链企业,在全球滚装海运行业中稳居前三,自有滚装运输船舶80余艘,挂靠船舶90余艘,合计可调动船舶170余艘,几乎涵盖了全球所有汽车品牌和航线出口的国际海运。因新造滚装船的陆续交付,在中国汽车出口量大幅增加的背景下,自2024年9月起韩国现代格罗唯视逐步增加对中国市场的整车海运舱位的供给。依托于长久物流与韩国现代格罗唯视的合作关系及其全球航线服务保障能力,久格获取了更多的运力资源,从而实现了收入的大幅增长。 3.客户结构逐步稳定,头部客户交易额持续攀升 从久格公司的客户数据可以看出,业务增长主要由头部客户驱动。客户1的交易额从2023年的530.67万元增长至2024年的9,365.99万元(年度增长约16.6倍),至2025年进一步扩大至42,211.15万元(较2024年增长约3.5倍);客户2的交易额也呈现快速增长,从2024年的2,899.41万元扩大至2025年的19,583.11万元,呈现出较高的客户粘性。客户3、客户4等2025年新进入前五大的客户进一步推动了业务规模的增长。 4.业务模式日趋成熟,综合能力提升,保障了运营的增长 2023年该项业务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全年合计交易金额仅约1,281.10万元,客户数量较少。经过2024年全年业务经验的积累与客户网络的拓展,公司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业务运作模式,在客户开发、舱位协调、服务流程等方面具备了规模化运作能力,为2025年业务爆发式增长奠定了运营基础。 5.2025年度客户数量和发运量增长情况 客户数量上,久格公司服务的客户从2024年度的19家增长至2025年度的39家,增幅超过一倍。品牌数量上,久格服务的品牌从2024年度的12家增长至2025年度的32家。客户增加导致发运量大幅增加,2024年全年共计发运约13,297台车辆,而2025年全年发运量达到102,162台车辆。 二、其他同类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业务模式、交易内容、收入确认方法、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及交易金额、毛利率、关联关系、定价依据、权利义务约定、责任风险归属、收入确认时点、往来款余额、近三年收入变动幅度及变化原因; 公司回复: (一)其他同类业务业务模式、交易内容、收入确认方法 长久物流其他同类业务模式为公司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委托、收取运费,但不拥有运输船舶,需通过实际承运人完成海上运输,即无船承运业务。公司与托运人之间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货物运输,包括接收、运输、交付货物,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抵达目的地。公司根据海运市场行情,采用综合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核价机制,确定航线费率,结合供需关系进行调节,自主选择客户,并发送报价,与客户签订合同。 交易内容包括:与客户签订海运运输合同,自主定价、按照客户货期自主组织发运,自主选择最优实际承运人使用滚装船运输汽车;按约定方式送达指定地点责任以及按指定的运输路线执行,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 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完成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即货物运抵到指定交付地点),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远洋海运业务根据合同,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具体按该海运航次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的运营天数占估计的总运营天数的比例确认与计量。 (二)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及交易金额、毛利率、关联关系、定价依据、权利义务约定、责任风险归属、收入确认时点、往来款余额 1.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交易金额、毛利率、关联关系和往来款余额
2.定价依据、权利义务约定、责任风险归属和收入确认时点分析 定价依据:根据海运市场行情,结合航次特点(航程约30-60天,视目的港而定)及货物体积等因素综合定价,确定航线费率,结合供需关系进行调节。公司自主选择客户,并发送报价,与客户签订合同。公司运费标准综合考虑航程距离、货物类型、季节因素及市场供需等多重因素确定。 权利义务约定:公司作为无船承运人,负有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的义务,即承担全程履约责任、货物安全与时效责任。 责任风险归属:公司作为无船承运人,首先对托运人(货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法规及司法实践,无船承运人需独立向托运人承担全部承运人责任,若发生无单放货等情形,承运人需对正本提单持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或损坏,公司作为承运人承担货损货差责任。 收入确认时点:公司远洋海运业务根据合同,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具体按该海运航次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的运营天数占估计的总运营天数的比例确认与计量。 (三)近三年收入变动幅度及变化原因 其他无船承运业务2023年度收入为36,430.76万元;2024年度收入为 58,973.82万元,同比增长61.88%;2025年度收入为34,080.47万元,同比下降42.21% 。主要变化原因如下: 2024年客户11的中国客户出货量爆发,拉动无船承运业务规模快速上涨,客户2贡献收入依然处于高位,导致2024年相关业务收入增幅较大。 2025年随着国际滚装货运的出货量持续走高,国际滚装船海运舱位供需发生变化,市场上出现运力短缺,船东提高租金,致使无船承运人的舱位成本增长;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汽车品牌出口量的增加,部分核心主机厂客户自有船队规模扩大,陆续投放运营,减少了通过无船承运人订舱的业务量。以上原因导致2025年该业务收入出现下滑。 综上,得益于中国汽车出口量的持续增长和国际滚装船运力逐渐向中国市场倾斜,近三年公司整体无船承运人业务(包含以现代格罗唯视为实际承运人的业务和其他无船承运业务)呈现出较快速度的增长。 三、结合前述问题,说明此类业务分别以总额法及净额法确认收入的认定标准和主要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自查是否还存在其他会计差错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此类业务分别以总额法及净额法确认收入的认定标准和主要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应用指南、《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规定,依据各项交易的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公司在此交易中作为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的,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总额法);公司作为代理人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确认收入(净额法)。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公司综合考虑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 对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业务及其他同类业务中,公司作为代理人或主要责任人的判断依据如下:
(二)自查是否还存在其他会计差错情形 公司对主要业务包括整车业务、整车运输配套服务、国际业务、新能源业务及其他业务进行全面自查,综合考虑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判断公司在此交易中作为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会计差错情形。 (三)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与长久物流子公司久格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久格成立背景、相关业务开展情况、业务流程、公司与客户、与供应商之间交易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了解久格获得客户的方式及定价情况,了解2025年业务量大幅增加背景;2.取得公司与客户签署的业务合同、提单、发票以及资金回单等资料,检查资料是否与了解到的业务性质相符; 3.查询了国际海运业务的资金收付情况,以及票据开具情况,对航线信息及毛利率分析; 4.与公司及久格管理层访谈了解本次净额确认业务的开具发票形式与其他业务不同的原因; 5.与久格总经理韩方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久格的角色定位、业务资金支付、票据开具情况,了解现代格罗唯视与久格定价的方式及考虑、及其对其他第三方公司类似业务管理及票据开具情况; 6.了解海商法对于承运人的定义、实际承运人、托运人、提单等定义;查询无船承运业务中,提单签发的方式、与相关海运合同责任判断的法律专业文章,了解在签署海运合同基础上,提单的作用。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次净额业务与其他业务不同系与供应商结算票据流存在与业务流、资金流、合同流存在不同向情况,同时久格与现代格罗唯视议价能力较弱,导致呈现久格与供应商现代格罗唯视的自主定价权较弱、出现毛利率相对固定情况,从业务实质看总额确认收入瑕疵,我们认为从业务实质四流(业务流、合同流、资金流、票据流)合一及对供应商定价权控制综合谨慎考虑,长久物流按净额确认以上业务收入更谨慎适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其他同类业务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其他会计差错情形。 问题二、关于追加确认关联方 临时公告显示,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津长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供应链)的两家供应商秦皇岛方赢供应链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方赢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两家方赢公司)追加确认为关联方,并对长久供应链与两家方赢公司 2024年至 2025年间开展二手车及相关产品的购销业务确认为关联交易。追加确认关联方的原因系两家方赢公司的部分供应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同时,两家方赢公司股东穿透后的历史及当前自然人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好友及控制企业的员工。长久供应链与两家方赢公司 2024年度发生的购销金额为4,726.78万元,2025年度发生的购销金额为15,429.99万元,同比上涨226.44%。请公司补充披露: 一、近三年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往来款余额、付款政策,近三年公司采购同类产品的前五大供应商名称、数量、金额、关联关系、往来款余额、付款政策; 公司回复: (一)近三年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往来款余额、付款政策 公司自2024年10月起,与两家方赢公司正式开展二手车采购合作,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近三年公司采购同类产品的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回复: (一)2025年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金额大幅上涨的原因和合理性 2025年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金额大幅上涨的原因系2025年12月采购了1,500辆丰田卡罗拉,交易金额为13,264.00万元,其中包括购车款13,252.50万元,100套加热座椅采购款11.50万元。 鉴于自2024年开展二手车海外贸易业务以来,公司依托与国内主机厂、终端4S店稳固的合作关系,已构建较为成熟的二手车海外销售渠道,二手车出口业务一直有较好的盈利表现。2025年11月14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180天(含180天)的车辆,需提交车辆生产企业加盖公章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无法提供的将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为积极应对政策变化,抓住二手车出口市场政策窗口期,公司提前布局,抢量采购国际市场需求较好的二手车,以确保政策实施后至少180天内拥有稀缺的合规出口车源,为后续海外出口业务筑牢基础。卡罗拉作为全球经典畅销车型,在国际市场拥有较高的品牌口碑与市场认可度,公司对该车型的海外销售前景持积极乐观态度。长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长久股份”)为1.2T卡罗拉车型的中国区唯一代理商,公司通过秦皇岛方赢采购其从长久股份购入的该款车型,用于海外出口业务。因此,2025年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金额大幅上涨。 (二)说明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的定价是否公允、付款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倾斜利益的情形 1.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2024年至2025年11月,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合计采购的287辆二手车,均已实现对外销售,实现的收入金额、毛利金额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5年12月,公司向秦皇岛方赢采购的1,500辆丰田卡罗拉,长久股份销售给方赢的价格略低于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主要因方赢本次批量采购台数较多,在长久股份销售网络中居于前列。方赢采购上述订单后,支付必要的购置税等车务费、部分车辆安装加热座椅和合理利润后,销售给长久供应链,共采购500台1,000 2025 12 2025 高配和 台低配。该批车辆于 年 月采购验收入库, 年底未向第 三方实现销售。由于长久供应链具备二手车出口资质,需要采购已经完成上牌的二手车,方赢在交易的过程中主要承担新车上牌的功能。 综上所述,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的定价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倾斜利益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行为。 2.付款安排的合理性 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的付款安排(不含2025年12月的采购),与其他采购二手车的付款安排一致,均为全额预付,付款安排合理。2024年末和2025年末,公司类似业务采购对关联方的预付账款余额均为0,所有预付款项均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结算并收到相应车辆,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025年12月长久供应链向秦皇岛方赢采购的支付方式为:双方约定办理转移登记之日前,长久供应链需向方赢支付不超过55%的车辆价款,完成过户或, 180 办理二手车转移待出口手续并取得相应的发票剩余款项在合同签署后的 天1 数据来源:《新华锦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内结清。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笔款项已全部付清。 综上所述,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的定价公允、付款安排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倾斜利益的情形。 三、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自查是否还存在未经审议和披露的关联交易。请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定价、决策、审议、披露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相关工作,持续不断的优化内部流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独立、全面评价,识别发现的内控设计缺陷及执行缺陷,持续跟踪缺陷整改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及其解释等有关规定,披露了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与章程相符,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已履行回避程序。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通过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内控制度执行有效。 (二)其他关联交易自查情况 2024年10月至2025年11月期间,公司与秦皇岛方赢、霍尔果斯方赢的业务交易,发生时间分散、单笔交易金额较小,未重点关注;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对潜在疑似关联方关系认定相关规定理解不够透彻,导致未能及时、准确识别该类交易的关联属性。 2025年12月,长久供应链与秦皇岛方赢双方达成的单笔大额交易事项引起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随即启动全面业务自查,经审慎核查,为了避免误导投资者,最终决定将与两家方赢公司的交易追认为关联交易。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未经审议和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深刻吸取本次经验教训,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全员合规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对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的理解与执行能力,完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全流程识别、核查与管控体系。 (三)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访谈了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查阅了两家方赢公司的工商信息,查阅了公司相关账本,了解到两家方赢公司的人员情况、所从事的主要业务、公司与两家方赢公司交易的具体原因、交易金额等,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方的追认及确认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我们通过审阅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及审计机构充分沟通、核查关联交易披露情况等方式,认真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基于目前已获取的信息与资料,未发现公司存在未经审议和披露的关联交易。如后续履职过程中回溯发现相关情形,我们将依法依规予以揭示指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督促公司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执行内控测试,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关联交易协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决策文件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2.获取关联方清单,对主要供应商通过公开信息进行查询是否与长久物流存在关联关系; 3.向长久物流管理层访谈了解以前年度未将方赢认定为关联方,本年度补充认定为关联方的原因;了解二手车出口业务流程、新车上牌的作用,与方赢公司合作的必要性,了解年末集中采购1,500台卡罗拉的业务背景及商业目的;4.自中国工商信息查询方赢的股东信息及股权变动信息,与方赢股东进行访谈,了解方赢成立目的、过程、主要业务、与长久物流关系等信息;5.检查长久物流向方赢采购的合同、发票、资金交易流水;穿透检查方赢向上游的采购合同、发票、以及相关交易大额资金流水,对二手车毛利进行分析,验证二手车采购业务真实性; 6.与长久股份管理层及其年审审计师进行访谈,了解长久股份自主机厂采购卡罗拉车辆的整体情况、2025年整体销售情况,毛利率水平与销售给其他方有无较大差异; 7.对年末二手车车辆存货进行现场监盘; 8.与长久物流管理层了解期后二手车与潜在境外客户洽商谈判情况及实际销售情况; 9.检查公司二手车采购付款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对比自关联方采购的付款政策与非关联方的付款政策是否一致。 核查结论 经核查,基于业务链条,长久物流将方赢认定为关联方具有合理性,虽无股权关系,但基于二手车出口业务实质穿透关系、确认方赢作为关联方是谨慎的。 长久物流向方赢采购汽车定价具有公允性,付款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未见重大异常,不存在向关联方倾斜利益的情形。除方赢外,无其他未经审议和需披露关联交易情况。 问题三、关于客户和供应商重合 年报显示,江苏世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世创)系公司持股49%的联营企业。2024年公司分别向其提供劳务和采购劳务4,610.26万元、9130.89万元,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和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分别为5,855.28万元、5,522.13万元;2025年公司继续向其提供劳务和采购劳务4,031.20万元、7,401.33万元,形成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和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7,253.54万元、3,310.04万元。江苏世创同时为公司供应商和客户,近两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均超过当年销售金额,且对应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 一、近三年公司从江苏世创采购劳务的主要内容、数量、金额、往来余额、付款政策,该劳务采购后的销售对象(如有)、销量及金额、毛利率、往来款余额; 公司回复: 江苏世创接受公司的委托,采用公路轿运车运输的方式,将公司提供的商品车采用零公里等运输方式运往指定的地点交货。以下为公司从江苏世创采购劳务的近三年数据,应付账款的付款政策为:按月结算,M月业务,M+1月5-20日核对,25日前提交发票及资料,M+3月25日至次月5日付款。实际收到发票后60日后方可支付,且乙方须无违约、无质损。
公司回复: 江苏世创委托公司以全程轿运车或拖车等车辆配送的“公路运输”及“多式联运”方式运输系列整车。以下为公司向江苏世创提供劳务的近三年数据: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及合营、联营企业,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一般不计提信用损失。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江苏世创经营的历史销售和回款情况看,该公司经营正常、均按照合同约定月度结算,按照账期正常回款。江苏世创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见显著增加,公司判断不存在回款风险,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 三、说明江苏世创同时作为公司供应商和客户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业务循环,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采购、销售价格是否具有公允性,结合与其的收付款政策说明 2025年末该主体应付账款同比下降、应收账款同比上涨的原因,收付款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利益倾斜的情况。 公司回复: (一)江苏世创同时作为公司供应商和客户存在合理性及具有商业实质当前物流行业大部分以轻资产运营为主,配合部分自有运力。在运力比较紧缺时选择其他物流公司来作为外协运力协助运输,在自有运输能力富裕时会从其他运输单位承接运输任务,因此,会出现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这种情况。这种情况是汽车物流行业普遍存在的业务协同和物流总分包现象。 江苏世创是由格罗唯视和长久物流合资成立的公司,格罗唯视持股51%,长久物流持股49%,公司由韩方控制及主导运营,主要作为起亚、现代等韩国主机厂品牌在国内的公路运输物流公司。江苏世创具备自营车运力,部分业务由外协承运商承接,长久物流也是其外协承运商之一。 为建立合作标杆企业,中韩双方股东都表示向江苏世创注入业务资源,即双方股东依托自身的品牌资源优势以及运力资源安排,将部分业务委托给江苏世创承运。在业务实际执行中,由于运力资源区域配置限制和主机厂时效性要求,江苏世创会将其中部分业务委托给长久物流承运。公司从整体角度看,会将上述初始由长久物流委托给世创承运,但因世创运力资源配置及时效不能满足主机厂要求,又委托回给长久物流的业务,根据穿透业务来看对相关收入、成本进行抵消,按照抵消后的金额列示。 上述安排主要基于长久物流公司战略作出商业安排,主要为了与韩国现代集团的全面合作关系,韩国格罗唯视与公司及实控人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采购、销售价格具有公允性 江苏世创作为供应商,公司对其的采购价格和付款政策、合同约定与公司对其它供应商的政策一致,除特殊发运任务外不存在差异化价格。 江苏世创作为客户,长久物流作为承运商,承运北京现代出口车业务与悦达起亚业务,江苏世创为业务总包。现代出口车长久物流预计占80%份额,悦达起亚长久物流预计占20%份额,江苏世创对各家承运商的价格,相同线路保持一致,具有公允性,亦符合行业定价规则。收款政策也是行业内惯例,即发运月后3-4个月回款,相同业务所有承运商均保持一致,无重大差异。 (三)2025年末对该主体应付账款同比下降、应收账款同比上涨的原因2025年应付账款同比下降,从上述回复一中数据可以看出,2025年公司委托江苏世创业务量同比下降19%,因此相应应付账款余额较同期有所下降。 2025年应收账款同比上升,在业务实际执行中,由于运力资源区域配置限制和主机厂时效性要求,江苏世创会将其中部分业务委托给长久物流承运,此部分业务在2025年底虽未回款,但在2026年一季度已回款。同时剔除抵消交易后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325.07万元,较同期1,660.88万元有所下降并未上涨。 问题四、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93亿元,同比下降8.1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87亿元,同比由盈转亏。202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2.02亿元,同比增加47.25%,存货周转天数同比增长5.16天至17.8天。分类别看,库存商品、原材料、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1.39亿元、0.39亿元、0.13亿元,同比变动分别为 307.90%、-32.50%、360.51%,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5.05万元,同比增长329.85%;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1.05万元,上年未计提;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3.12万元,上年未计提。请公司补充披露: 一、按不同业务板块列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主要存货项目的具体产品、库龄、数量、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转回或转销情况、主要供应商及付款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应在手订单等,说明在营收下降、经营亏损、存货周转放缓的情况下,存货规模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大量采购并提前支付款项的情况; 公司回复: (一)各业务板块列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主要存货项目的具体产品、库龄、数量、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转回或转销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账面价值合计金额19,048.33万元,占存货总账面价值98.96%。按各业务板块列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主要存货项目的具体产品、库龄、数量、账面价值、跌价准备计提、转回或转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