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长久物流(603569):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原标题:长久物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关于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2025 监管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回复: (一)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业务开展历史、主要内容、业务模式、更正原因及依据。 长久格罗唯视(上海)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格”、“久格公司”),由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物流”、“公司”)与韩国现代汽车集团旗下现代格罗唯视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格罗唯视储运有限公司于 2020年共同出资成立,其中长久物流持股 51%,北京格罗唯视储运有限公司持股 49%,是长久物流的控股子公司。久格公司于 2020年 4月 8日完成交通部无船承运人备案,主要从事远洋整车运输服务。 本次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业务为久格公司无船承运业务中以现代格罗唯视为实际承运人的业务。该业务于 2023年开始起步,随着近几年中国汽车出口量的持续增长和国际滚装船运力逐渐向中国市场倾斜,从 2024年四季度起,该项业务规模呈现较快速度的增长,于 2025年度达到了 11.78亿元的交易规模。 在该项无船承运业务中,久格公司自主对国内主机厂及其他国际物流企业进行业务开发,对于客户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在久格确定现代格罗唯视为实际承运人的业务中,久格与格罗唯视在双方签署的国际海运合同框架内,根据实际物流需求确定具体航线及舱位。此实际承运阶段,现代格罗唯视作为实际海运承运人,久格作为海运委托人。 久格公司作为经国家备案的无船承运人,对客户是独立提供海运服务在内的一揽子运输服务,久格公司能够主导实际承运人、码头公司、各方代理等其他方代表其为客户提供服务,久格公司对客户承担了主要责任,是主要责任人,这些特征为前期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提供了判断依据。随着该项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公司进行了全面自查,公司注意到虽然业务合同及业务实际操作中久格公司掌握客户开发,与客户在定价、实际承运人选择、航线选择、全程运营管理等方面承担了主要责任并承担了主要风险,但鉴于现代格罗唯视在国际整车海运业务中的强势地位,公司对现代格罗唯视作为海运供应商时议价能力偏弱、不占主导地位,导致呈现久格与供应商现代格罗唯视的业务出现毛利率相对固定的情况;同时久格公司与供应商现代格罗唯视的结算票据流存在与业务流、资金流及合同流不同向情况,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依据不足。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23年度、2024年度及 2025年前三季度相关期间该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进行差错更正,由总额法改按净额法核算。 (二)上述以现代格罗唯视为实际承运人的业务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及交易金额、关联关系、权利义务约定、责任风险归属、收入确认时点、往来款余额等 1.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交易金额、关联关系和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久格公司作为无船承运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对货物的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无船承运人自身不拥有或经营船舶,需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实际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在此关系中,无船承运人以托运人身份与实际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运费。 权利义务约定:公司作为无船承运人,负有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的义务,即承担全程履约责任、货物安全与时效责任。 责任风险归属:公司作为无船承运人,首先对托运人(货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法规及司法实践,无船承运人需独立向托运人承担全部承运人责任,若发生无单放货等情形,承运人需对正本提单持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或损坏,公司作为承运人承担货损货差责任。 收入确认时点:公司远洋海运业务根据合同,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具体按该海运航次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的运营天数占估计的总运营天数的比例确认与计量。 上述以现代格罗唯视为实际承运人的业务,在供应商定价阶段由于公司自主定价权较弱导致毛利相对固定、四流合一(业务流、合同流、资金流、票据流)方面存在瑕疵,呈现出部分代理人的特征,因此出于谨慎考虑,公司将相关业务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 (三)结合行业情况、市场需求、客户订单等,说明该部分业务逐年上涨、2025 年大幅增长的原因 1.国内汽车出口高速增长带动国际物流需求攀升 近年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优势以及自主品牌出海战略的持续推进,中国汽车出口量持续高速增长。2021年,整车出口量首次突破 200万辆,超越韩国成为全球第三大汽车出口国,仅次于日本和德国。2022年,出口量进一步提升至 311万辆,超过德国升至全球第二位。2023年,出口量达 491万辆,首次位居全球第一。2024年,整车出口规模继续扩大至 641万辆。2025年,整车出口832万辆,同比增长 29.9%。作为整车进出口运输的核心环节,国际海运物流服务需求随之大幅攀升。在全球汽车海运需求快速上升的背景下,专业汽车运输船(滚装船 PCTC)运力需求持续加大,促使久格公司业务取得了快速增长。 2.海运协同效应明显 2025年度久格公司在积极开拓整车国际海运货源的过程中,能够通过给客户提供优质的整车国际海运运输服务方案,成功获取了更多业务订单;韩国现代格罗唯视作为韩国现代汽车集团旗下的全球领先的物流与供应链企业,在全球滚装海运行业中稳居前三,自有滚装运输船舶 80余艘,挂靠船舶 90余艘,合计可调动船舶 170余艘,几乎涵盖了全球所有汽车品牌和航线出口的国际海运。因新造滚装船的陆续交付,在中国汽车出口量大幅增加的背景下,自 2024年 9月起韩国现代格罗唯视逐步增加对中国市场的整车海运舱位的供给。依托于长久物流与韩国现代格罗唯视的合作关系及其全球航线服务保障能力,久格获取了更多的运力资源,从而实现了收入的大幅增长。 3.客户结构逐步稳定,头部客户交易额持续攀升 从久格公司的客户数据可以看出,业务增长主要由头部客户驱动。客户 1的交易额从 2023年的 530.67万元增长至 2024年的 9,365.99万元(年度增长约 16.6倍),至 2025年进一步扩大至 42,211.15万元(较 2024年增长约 3.5倍);客户 2的交易额也呈现快速增长,从 2024年的 2,899.41万元扩大至 2025年的 19,583.11万元,呈现出较高的客户粘性。客户 3、客户 4等 2025年新进入前五大的客户进一步推动了业务规模的增长。 4.业务模式日趋成熟,综合能力提升,保障了运营的增长 2023年该项业务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全年合计交易金额仅约 1,281.10万元,客户数量较少。经过 2024年全年业务经验的积累与客户网络的拓展,公司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业务运作模式,在客户开发、舱位协调、服务流程等方面具备了规模化运作能力,为 2025年业务爆发式增长奠定了运营基础。 5.2025年度客户数量和发运量增长情况 客户数量上,久格公司服务的客户从 2024年度的 19家增长至 2025年度的39家,增幅超过一倍。品牌数量上,久格服务的品牌从 2024年度的 12家增长至 2025年度的 32家。客户增加导致发运量大幅增加,2024年全年共计发运约13,297台车辆,而 2025年全年发运量达到 102,162台车辆。 二、其他同类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业务模式、交易内容、收入确认方法、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及交易金额、毛利率、关联关系、定价依据、权利义务约定、责任风险归属、收入确认时点、往来款余额、近三年收入变动幅度及变化原因; 公司回复: (一)其他同类业务业务模式、交易内容、收入确认方法 长久物流其他同类业务模式为公司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委托、收取运费,但不拥有运输船舶,需通过实际承运人完成海上运输,即无船承运业务。公司与托运人之间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货物运输,包括接收、运输、交付货物,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安全抵达目的地。公司根据海运市场行情,采用综合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核价机制,确定航线费率,结合供需关系进行调节,自主选择客户,并发送报价,与客户签订合同。 交易内容包括:与客户签订海运运输合同,自主定价、按照客户货期自主组织发运,自主选择最优实际承运人使用滚装船运输汽车;按约定方式送达指定地点责任以及按指定的运输路线执行,交付给指定的收货人。 收入确认方法和时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企业完成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即货物运抵到指定交付地点),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远洋海运业务根据合同,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具体按该海运航次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的运营天数占估计的总运营天数的比例确认与计量。 (二)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名称及交易金额、毛利率、关联关系、定价依据、权利义务约定、责任风险归属、收入确认时点、往来款余额 1.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情况名称、交易金额、毛利率、关联关系和往来款余额
2.定价依据、权利义务约定、责任风险归属和收入确认时点分析 定价依据:根据海运市场行情,结合航次特点(航程约 30-60天,视目的港而定)及货物体积等因素综合定价,确定航线费率,结合供需关系进行调节。公司自主选择客户,并发送报价,与客户签订合同。公司运费标准综合考虑航程距离、货物类型、季节因素及市场供需等多重因素确定。 权利义务约定:公司作为无船承运人,负有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的义务,即承担全程履约责任、货物安全与时效责任。 责任风险归属:公司作为无船承运人,首先对托运人(货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根据法规及司法实践,无船承运人需独立向托运人承担全部承运人责任,若发生无单放货等情形,承运人需对正本提单持有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灭失或损坏,公司作为承运人承担货损货差责任。 收入确认时点:公司远洋海运业务根据合同,按照时段法确认收入,具体按该海运航次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的运营天数占估计的总运营天数的比例确认与计量。 (三)近三年收入变动幅度及变化原因 其他无船承运业务 2023年度收入为 36,430.76万元;2024年度收入为58,973.82万元,同比增长 61.88%;2025年度收入为 34,080.47万元,同比下降42.21%。主要变化原因如下: 2024年客户 11的中国客户出货量爆发,拉动无船承运业务规模快速上涨,客户 2贡献收入依然处于高位,导致 2024年相关业务收入增幅较大。 2025年随着国际滚装货运的出货量持续走高,国际滚装船海运舱位供需发生变化,市场上出现运力短缺,船东提高租金,致使无船承运人的舱位成本增长;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汽车品牌出口量的增加,部分核心主机厂客户自有船队规模扩大,陆续投放运营,减少了通过无船承运人订舱的业务量。以上原因导致 2025年该业务收入出现下滑。 综上,得益于中国汽车出口量的持续增长和国际滚装船运力逐渐向中国市场倾斜,近三年公司整体无船承运人业务(包含以现代格罗唯视为实际承运人的业务和其他无船承运业务)呈现出较快速度的增长。 三、结合前述问题,说明此类业务分别以总额法及净额法确认收入的认定标准和主要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自查是否还存在其他会计差错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此类业务分别以总额法及净额法确认收入的认定标准和主要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及应用指南、《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 1号》等相关规定,依据各项交易的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公司在此交易中作为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的,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总额法);公司作为代理人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确认收入(净额法)。在判断是否为主要责任人时,公司综合考虑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判断。 对调整为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业务及其他同类业务中,公司作为代理人或主要责任人的判断依据如下:
(二)自查是否还存在其他会计差错情形 公司对主要业务包括整车业务、整车运输配套服务、国际业务、新能源业务及其他业务进行全面自查,综合考虑是否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否承担存货风险、是否拥有定价权以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判断公司在此交易中作为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会计差错情形。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与长久物流子公司久格公司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久格成立背景、相关业务开展情况、业务流程、公司与客户、与供应商之间交易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了解久格获得客户的方式及定价情况,了解 2025年业务量大幅增加背景; 2.取得公司与客户签署的业务合同、提单、发票以及资金回单等资料,检查资料是否与了解到的业务性质相符; 3.查询了国际海运业务的资金收付情况,以及票据开具情况,对航线信息及毛利率分析; 4.与公司及久格管理层访谈了解本次净额确认业务的开具发票形式与其他业务不同的原因; 5.与久格总经理韩方人员进行访谈,了解久格的角色定位、业务资金支付、票据开具情况,了解现代格罗唯视与久格定价的方式及考虑、及其对其他第三方公司类似业务管理及票据开具情况; 6.了解海商法对于承运人的定义、实际承运人、托运人、提单等定义;查询无船承运业务中,提单签发的方式、与相关海运合同责任判断的法律专业文章,了解在签署海运合同基础上,提单的作用。 核查结论: 经核查,本次净额业务与其他业务不同系与供应商结算票据流存在与业务流、资金流、合同流存在不同向情况,同时久格与现代格罗唯视议价能力较弱,导致呈现久格与供应商现代格罗唯视的自主定价权较弱、出现毛利率相对固定情况,从业务实质看总额确认收入瑕疵,我们认为从业务实质四流(业务流、合同流、资金流、票据流)合一及对供应商定价权控制综合谨慎考虑,长久物流按净额确认以上业务收入更谨慎适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其他同类业务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其他会计差错情形。 问题二、关于追加确认关联方 临时公告显示,公司将全资子公司天津长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供应链)的两家供应商秦皇岛方赢供应链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方赢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两家方赢公司)追加确认为关联方,并对长久供应链与两家方赢公司 2024 年至 2025 年间开展二手车及相关产品的购销业务确认为关联交易。追加确认关联方的原因系两家方赢公司的部分供应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同时,两家方赢公司股东穿透后的历史及当前自然人股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好友及控制企业的员工。长久供应链与两家方赢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购销金额为 4,726.78 万元,2025 年度发生的购销金额为 15,429.99 万元,同比上涨 226.44%。请公司补充披露: 一、近三年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往来款余额、付款政策,近三年公司采购同类产品的前五大供应商名称、数量、金额、关联关系、往来款余额、付款政策; 公司回复: (一)近三年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往来款余额、付款政策 公司自 2024年 10月起,与两家方赢公司正式开展二手车采购合作,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近三年公司采购同类产品的前五大供应商,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公司回复: (一)2025年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金额大幅上涨的原因和合理性 2025年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金额大幅上涨的原因系 2025年 12月采购了 1,500辆丰田卡罗拉,交易金额为 13,264.00万元,其中包括购车款 13,252.50万元,100套加热座椅采购款 11.50万元。 鉴于自 2024年开展二手车海外贸易业务以来,公司依托与国内主机厂、终端 4S店稳固的合作关系,已构建较为成熟的二手车海外销售渠道,二手车出口业务一直有较好的盈利表现。2025年 11月 14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出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自 2026年 1月 1日起,出口距注册登记日期不满 180天(含 180天)的车辆,需提交车辆生产企业加盖公章的《售后维修服务确认书》,无法提供的将不予发放出口许可证。 为积极应对政策变化,抓住二手车出口市场政策窗口期,公司提前布局,抢量采购国际市场需求较好的二手车,以确保政策实施后至少 180天内拥有稀缺的合规出口车源,为后续海外出口业务筑牢基础。卡罗拉作为全球经典畅销车型,在国际市场拥有较高的品牌口碑与市场认可度,公司对该车型的海外销售前景持积极乐观态度。长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以下简称“长久股份”)为 1.2T卡罗拉车型的中国区唯一代理商,公司通过秦皇岛方赢采购其从长久股份购入的该款车型,用于海外出口业务。因此,2025年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金额大幅上涨。 (二)说明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的定价是否公允、付款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倾斜利益的情形 1. 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2024年至 2025年 11月,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合计采购的 287辆二手车,均已实现对外销售,实现的收入金额、毛利金额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5年 12月,公司向秦皇岛方赢采购的 1,500辆丰田卡罗拉,长久股份销售给方赢的价格略低于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主要因方赢本次批量采购台数较多,在长久股份销售网络中居于前列。方赢采购上述订单后,支付必要的购置税等车务费、部分车辆安装加热座椅和合理利润后,销售给长久供应链,共采购 500台高配和 1,000台低配。该批车辆于 2025年 12月采购验收入库,2025年底未向第三方实现销售。由于长久供应链具备二手车出口资质,需要采购已经完成上牌的二手车,方赢在交易的过程中主要承担新车上牌的功能。 综上所述,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的定价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倾斜利益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行为。 2. 付款安排的合理性 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的付款安排(不含 2025年 12月的采购),与其他采购二手车的付款安排一致,均为全额预付,付款安排合理。2024年末和 2025年末,公司类似业务采购对关联方的预付账款余额均为 0,所有预付款项均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结算并收到相应车辆,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025年 12月长久供应链向秦皇岛方赢采购的支付方式为:双方约定办理转移登记之日前,长久供应链需向方赢支付不超过 55%的车辆价款,完成过户或办 1 数据来源:《新华锦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理二手车转移待出口手续并取得相应的发票,剩余款项在合同签署后的 180天内结清。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该笔款项已全部付清。 综上所述,公司向两家方赢公司采购的定价公允、付款安排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倾斜利益的情形。 三、结合前述情况,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自查是否还存在未经审议和披露的关联交易。请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和信息披露等事项,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认定、关联交易定价、决策、审议、披露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相关工作,持续不断的优化内部流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内控体系建设与执行情况进行独立、全面评价,识别发现的内控设计缺陷及执行缺陷,持续跟踪缺陷整改情况,并及时向管理层汇报。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36号——关联方披露》及其解释等有关规定,披露了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与章程相符,关联股东或董事在审议相关交易时已履行回避程序。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通过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等情形,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内控制度执行有效。 (二)其他关联交易自查情况 2024年 10月至 2025年 11月期间,公司与秦皇岛方赢、霍尔果斯方赢的业务交易,发生时间分散、单笔交易金额较小,未重点关注;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对潜在疑似关联方关系认定相关规定理解不够透彻,导致未能及时、准确识别该类交易的关联属性。 2025年 12月,长久供应链与秦皇岛方赢双方达成的单笔大额交易事项引起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公司随即启动全面业务自查,经审慎核查,为了避免误导投资者,最终决定将与两家方赢公司的交易追认为关联交易。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未经审议和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将深刻吸取本次经验教训,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全员合规培训,提升相关人员对关联交易认定标准的理解与执行能力,完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全流程识别、核查与管控体系。 年审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有效性执行内控测试,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关联交易协议,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等决策文件及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2.获取关联方清单,对主要供应商通过公开信息进行查询是否与长久物流存在关联关系; 3.向长久物流管理层访谈了解以前年度未将方赢认定为关联方,本年度补充认定为关联方的原因;了解二手车出口业务流程、新车上牌的作用,与方赢公司合作的必要性,了解年末集中采购 1,500台卡罗拉的业务背景及商业目的; 4.自中国工商信息查询方赢的股东信息及股权变动信息,与方赢股东进行访谈,了解方赢成立目的、过程、主要业务、与长久物流关系等信息; 5.检查长久物流向方赢采购的合同、发票、资金交易流水;穿透检查方赢向上游的采购合同、发票、以及相关交易大额资金流水,对二手车毛利进行分析,验证二手车采购业务真实性; 6.与长久股份管理层及其年审审计师进行访谈,了解长久股份自主机厂采购卡罗拉车辆的整体情况、2025年整体销售情况,毛利率水平与销售给其他方有无较大差异; 7.对年末二手车车辆存货进行现场监盘; 8.与长久物流管理层了解期后二手车与潜在境外客户洽商谈判情况及实际销售情况; 9.检查公司二手车采购付款情况是否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对比自关联方采购的付款政策与非关联方的付款政策是否一致。 核查结论: 经核查,基于业务链条,长久物流将方赢认定为关联方具有合理性,虽无股权关系,但基于二手车出口业务实质穿透关系、确认方赢作为关联方是谨慎的。 长久物流向方赢采购汽车定价具有公允性,付款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未见重大异常,不存在向关联方倾斜利益的情形。除方赢外,无其他未经审议和需披露关联交易情况。 问题四、关于存货 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93亿元,同比下降 8.17%,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0.87亿元,同比由盈转亏。2025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2.02亿元,同比增加 47.25%,存货周转天数同比增长 5.16天至 17.8天。分类别看,库存商品、原材料、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分别为 亿元、 亿元、 亿元, 1.39 0.39 0.13 同比变动分别为 307.90%、-32.50%、360.51%,库存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85.05 万元,同比增长 329.85%;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21.05 万元,上年未计提;发出商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3.12 万元,上年未计提。请公司补充披露: 一、按不同业务板块列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主要存货项目的具体产品、库龄、数量、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转回或转销情况、主要供应商及付款情况,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应在手订单等,说明在营收下降、经营亏损、存货周转放缓的情况下,存货规模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否存在向关联方大量采购并提前支付款项的情况; 公司回复: (一)各业务板块列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主要存货项目的具体产品、库龄、数量、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计提、转回或转销情况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产品账面价值合计金额 19,048.33万元,占存货总账面价值 98.96%。按各业务板块列示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主要存货项目的具体产品、库龄、数量、账面价值、跌价准备计提、转回或转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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