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科技(301305):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9:45:34 中财网
原标题:朗坤科技: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科技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高桥社区坪桥路2号13楼)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六年七月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坤科技”)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本次募集资 金金额
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 项目153,189.8959,000.00
注1:2024年6月21日、2024年7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7,639.8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注2: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1,759.1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以增资 /借款方式变更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注3:根据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北京市通州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签订《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公司申请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000万元后,本项目总投资为153,189.8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上的《关于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2026-007)。

本次募投项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已启动建设。由于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总投资存在较大资金缺口,拟通过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予以补充,以推动项目顺利实施。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 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 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 权人士)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以下简 称“本项目”),本项目主要系建设和处理有机垃圾总规模2,100t/d,其中餐厨垃 圾处理规模400t/d;厨余垃圾处理规模700t/d;粪污处理规模700t/d;废弃食用 300t/d 40 2 38 油脂 ,特许经营期限 年(建设期 年,运营期 年)。本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地 点位于通州区永乐店镇,再生能源发电厂东侧的环卫设施预留用地内。本项目总投资规模为153,189.89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59,000.00万元。 经公司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前为6.94%,税后为5.88%;项目静态 投资回收期税前为14.69年(含建设期),税后为15.81年(含建设期)。本项目于2024年6月2日已取得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文件出具的核准批复文件(副中心管委(核)[2024]11号);本项目于2024年8月27日已取得北京市通州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通环审[2024]0025号)。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政策支持,迎接新的机遇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这一年,国家将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置于更为突出的战略位置,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积极倡导并大力扶持碳减排、生态环境修复、废弃物回收及循环利用等绿色产业发展。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环保投资力度,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产业政策,其中《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对该行业影响深远。文件明确规定,生物质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生态保护项目全面采用特许经营模式,且新建(含改扩建)项目需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

这一政策调整,极大地提升了民营企业在相关项目中的参与度,激发了市场竞争活力。本次募投项目是前述政策出台后,北京市首个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成功落地的项目,将为后续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树立标杆并提供成功经验。

2、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公司自2001年设立以来,一直深耕生物质资源再生领域,凭借多年的自主研发创新,已成为我国该领域的领先企业。本项目将采用自主研发菌株筛选技术、生物发酵技术等生物科技,将有机废弃物深加工为高纯度甲烷、绿色电能等清洁能源,实现生物科技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通过打造标杆示范项目实现对公司关键技术及其应用的验证。一方面,公司对产品及技术进行完善和优化,使得公司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生物质资源化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方面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另一方面,公司典型项目所在地主要分布在深圳、广州等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该项目建设不仅彰显了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也增加公司业务规模和区域辐射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

3、提升城市形象,社会效益显著
本项目作为通州区核心环卫基础设施,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有利于实 现该区域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项目建成后,可系统性解 决区域2100t/d有机垃圾处置能力,覆盖餐厨、厨余、粪污及废弃食用油脂全品 类有机垃圾处置,将提升项目所在生活垃圾处理标准,并改进目前餐厨垃圾收集、 处理面貌,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此外,该项目通过构建“无害化、减 量化、资源化”的有机垃圾全链条处置体系,补齐环卫设施短板,从源头解决有 机垃圾收运、处置过程中的跑冒滴漏、臭气扩散、水体土壤污染等市容环境痛点, 大幅改善区域生态与人居环境。 4、增加公司产品与业务结构 本项目建设可以帮助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和业务结构,有利于拓展公司生物能 源业务,提升未来二代生物柴油(HVO)和生物航油(SAF)的生产供应能力, 为推动能源革命、助力“双碳”目标实现、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作出贡 献。1、国家产业政策支持为本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根据《“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发改环资〔2021〕642号)规划,到2025年底,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全国垃圾分类处理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垃圾分类基本满足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县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进入关键时期。

到2025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和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地级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生态文明试验区具备条件的县城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覆盖水平。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短板。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会议继 续提出,要坚决遏制固体废物过快增长势头,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 则,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固体废物综合治 理体系,优先对与群众生活、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固废进行治理。 本次募投项目为通州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符合国家规划及相关产 业政策的要求。 2、拥有领先技术及成熟的项目经验 公司在生物质资源再生业务领域深耕多年,采用菌种构建、酶工程,结合微 生物发酵技术及生物酶法技术等生物技术,已经实现了对各类生物质废弃物的处 理和深度资源化,并生产生物柴油、绿色电力、沼气等各类资源化产品,带动地 方产业发展、创造绿色经济效益。公司现有35个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其 中21个已投入运营,包含5个日处理规模1000吨以上的项目。此外,公司业务 布局聚焦于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等核心经济圈,并在全国多个省份的 重点城市和地区展开,这些举措不仅展示了公司的商业策略和市场战略的成功执 行,也为公司未来在绿色经济领域的长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项目的实施主要基于公司长期以来在生物质资源再生业务技术积累、项 目经验。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助于增加公司业务布局范围,符合国家相关的产 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项目投产后,有助于增强公司 核心技术和竞争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供重 要的支撑和保障,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能够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可转换债券转股前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付现利息成本较低,利息偿付风险较小。随着可转换债券持有人陆续转股,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逐步降低,有利于优化股本结构、提升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五、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可行性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是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决策,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募投项目市场前景良好,预计具有较好的效益。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经营规模与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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