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至纯科技(603690):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
时间:2026年07月08日 16:35:31 中财网 |
|
原标题:
至纯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
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
担保余额(不含本
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
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
反担保 |
| 上海至纯系统集成
有限公司 | 3,000.00万元 | 69,459.83万元 | 是 | 否 |
| 至微半导体(上海)
有限公司 | 3,000.00万元 | 35,545.00万元 | 是 | 否 |
| 珐成制药系统工程
(上海)有限公司 | 1,000.00万元 | 3,000.00万元 | 是 | 否 |
| 江苏至纯系统集成
有限公司 | 500.00万元 | 19,447.69万元 | 是 | 否 |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79,862.15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80.01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无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因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系统集成”)、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微半导体”)、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珐成制药”)、江苏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至纯”)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事项,公司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区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连带责任保证书》。本次公司为系统集成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00万元,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69,459.83万元;本次公司为至微半导体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00万元,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35,545.00万元;本次公司为珐成制药提供担保金额为1,000.00万元,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3,000.00万元;本次公司为江苏至纯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上述担保无反担保,截至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19,447.69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85.00 70%
担保总额不超过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79.5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5.50亿元,同时公司及子公司拟通过自有房产及土地等资产抵押进行融资业务。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业务情况的预计。根据可能的变化,由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审批并调剂具体的融资担保事宜。调剂方式为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调剂范围为公司所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期间新增子公司)。详情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本次担保事项后的累计担保金额,均在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系统集成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
| 法定代表人 | 洪梦华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205618856898 | | |
| 成立时间 | 2010-09-07 | | |
| 注册地 | 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2幢3、4层 | | |
| 注册资本 | 15000万元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
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规
划设计管理;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
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特种设备销售;半导
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
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
纯净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
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应用服务;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计量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设
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 | 2025年12月31日/2025 |
| | | 年1-3月(未经审计) |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398,655.29 | 380,521.85 |
| | 负债总额 | 285,458.43 | 280,064.46 |
| | 资产净额 | 113,196.85 | 100,457.39 |
| | 营业收入 | 42,726.98 | 171,704.66 |
| | 净利润 | 6,489.46 | 12,249.43 |
2、至微半导体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 | 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77.11% | | |
| 法定代表人 | 蒋渊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2MA1GBR541D | | |
| 成立时间 | 2017-10-26 | | |
| 注册地 | 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1幢3层03室 | | |
| 注册资本 | 53144万元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销售;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工业控
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
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340,674.41 | 329,007.40 |
| | 负债总额 | 295,808.96 | 279,610.38 |
| | 资产净额 | 44,865.45 | 49,397.02 |
| | 营业收入 | 1,605.40 | 38,094.26 |
| | 净利润 | -4,531.57 | -30,797.85 |
3、珐成制药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 被担保人名称 | 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股100% | | |
| 法定代表人 | 宋莹瑛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7754769916G | | |
| 成立时间 | 2003-09-22 | | |
| 注册地 | 上海市闵行区紫海路170号1幢308室 | |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制药专用设备制造;制药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品生产
专用设备制造;日用化工专用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
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普
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办公设备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
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40,491.35 | 38,181.16 |
| | 负债总额 | 39,555.97 | 36,596.69 |
| | 资产净额 | 935.38 | 1,584.48 |
| | 营业收入 | 133.54 | 13,369.76 |
| | 净利润 | -649.10 | -1,318.50 |
4、江苏至纯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江苏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 | 公司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持股100% |
| 法定代表人 | 洪梦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81MA1Q2M6U7B |
| 成立时间 | 2017-08-11 |
| 注册地 | 启东经济开发区林洋路500号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
控制系统集成;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
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
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
净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
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
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
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158,970.86 | 167,335.58 |
| | 负债总额 | 148,803.96 | 155,472.68 |
| | 资产净额 | 10,166.90 | 11,862.90 |
| | 营业收入 | 11,284.42 | 57,726.73 |
| | 净利润 | -1,696.01 | -142.81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区支行
债务人:上海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最高债权额为本合同项下债务本金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4、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无
(二)《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债务人:至微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无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受信人:珐成制药系统工程(上海)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4、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5、保证期间: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连带责任保证书》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债务人:江苏至纯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4、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贵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包括单独行使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5、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6、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新增的对外担保主要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和资信状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79,862.15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2025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0.01%。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