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旺达(300207):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时间:2026年07月08日 17:40:29 中财网
原标题:欣旺达: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07 证券简称:欣旺达 公告编号:<欣>2026-057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日:2026年7月8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792,129股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655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6.48元/股(调整后)。

5.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7月8日。

6.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于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调整前):

序 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占本计划拟 授予权益总 量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 公告日股本总 额的比例
1肖光昱中国董事120.8218%0.0064%
2刘 杰中国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110.7534%0.0059%
3曾 玓中国董事,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80.5479%0.0043%
4梁 锐中国副总经理80.5479%0.0043%
5LI YANGXING美国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60.4109%0.0032%
6秦松鑫中国香港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50.3424%0.0027%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724人)1,410.125896.5756%0.7572%   
合计1,460.1258100.0000%0.7841%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且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4年2024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50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5年2024-2025年的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180亿元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下同。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


考核结果A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100%100%10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则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730名激励对象授予1,460.125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90元/股。

2、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向730名激励对象授予1,460.125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90元/股。

3、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7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5月16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进行披露。

4、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90元/股调整为6.78元/股。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4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8万股,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730人调整为72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460.1258万股调整为1,459.3258万股,授予价格与上述调整后价格一致。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6、2025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78元/股调整为6.63元/股。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36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41.40万股,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41.4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90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7.9629万股,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2024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63元/股调整为6.48元/股。鉴于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中,36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0.75万股,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30.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55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9.2129万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情况1、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欣>2024-068),公司2023年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862,217,25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601,258股后1,847,615,9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90元/股调整为6.78元/股。

2、本激励计划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先审议确定的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为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本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8万股,因此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进行调整。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730人调整为72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由1,460.1258万股调整为1,459.3258万股。

3、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欣>2025-043),公司2024年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845,806,34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601,258股后1,831,205,0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78元/股调整为6.63元/股。

4、公司于2025年10月16日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欣〉2025-078),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7,462,446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521,629股后1,839,940,8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99459元(含税)。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了《2025年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欣〉2026-043),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1,847,462,44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7,521,629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1,839,940,81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0000元(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披露的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6.63元/股调整为6.48元/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55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79.2129万股。

(二)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6月17日,第二个等待期于2026年6月16日届满。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6月17日至2027年6月16日。

(三)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归属条件符合归属条件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 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归属条件。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 限要求。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归属安排 考核目标 2024-2025年的累计营业收入不低 第二个归属期 于1,180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 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经审计,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约 560.21亿元,公司2025年营业 收入约632.46亿元,2024年 -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1192.67 亿元,符合归属条件。    
 归属安排考核目标   
 第二个归属期2024-2025年的累计营业收入不低 于1,180亿元   
      
(五)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等级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 100% 100% 100% 0% 例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 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 效。授予的691名激励对象中: 1、36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其已获 授但未归属的30.75万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作废。 2、655名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 果等级为C级及以上,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为100%。无激励对象的 个人考核结果等级为D。    
 考核结果等级ABCD
 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100%100%10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655名激励对象对应的679.212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归属,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后续归属相关事宜。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辞退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归属部分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36名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30.7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归属上市流通日:2026年7月8日
(二)归属数量:679.2129万股
(三)归属人数:655名
(四)归属价格:6.48元/股(调整后)
(五)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 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 量 (万股)第二个归属期可 归属数量(万股)本次可归属 的股票数量 占已获授限 制性股票总 量的比例
1肖光昱中国董事12650%
2刘 杰中国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115.550%
3曾 玓中国董事,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 书8450%
4梁 锐中国副总经理8450%
5秦松鑫中国 香港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52.550%
其他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50人)1,314.4258657.212950%   
合计1,358.4258679.21295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以上激励对象名单不含35名已离职人员及1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人员。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3月14日,公司
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601,25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862,217,256股的0.78%。最高成交价为15.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884,731.1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八)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差异的会计处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九)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因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或放弃权益的处理方式
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后,在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激励对象未发生变化或放弃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7月8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679.2129万股,占归属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37%。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份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所持公司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份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6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3-35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6年6月23日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截至2026年6月29日,公司从655名激励对象收到本次募集股款人民币44,012,995.92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因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份数量1,847,462,44601,847,462,446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6,792,129股,本次归属股份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总股本不会因本次归属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将减少6,792,129股。

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激励计划》规定的本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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