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301216):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6-055 债券代码:123247 债券简称:万凯转债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志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万凯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考虑到“万凯转债”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提前赎回“万凯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10月8日),如再次触发“万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10月8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万凯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万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万凯转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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