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7股被宣布减持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26,790,4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941%,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已全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大基金一期)减持公司股票基于其自身经营管理需要,2025年12月,华芯鼎新(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大基金三期载体之一)等共同投资人签署相关交易文件并对特殊目的公司天遂芯愿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资,以收购逐点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逐点半导体”)的控制权。 2026年1月,本次收购按照约定完成交割,逐点半导体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3日、2026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联合投资人共同对外投资暨收购逐点半导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关于联合投资人共同对外投资暨收购逐点半导体交割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发送的《上市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其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1 持不超过1,051,831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0.20%。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减持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大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承诺: 【20:57 通业科技: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天津英伟达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4,333,32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1,444,442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2,888,885股。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天津英伟达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所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英伟达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各项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涉及与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18 —— 天津英伟达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52 天和磁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陈雅女士持有公司6,695,91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该部分股份已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陈雅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38%。 【19:22 金钟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股权激励归属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王贤诚先生减持数量不超过12,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99%;陆林先生减持数量不超过7,2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59%。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7、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本次减持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的股东王贤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会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因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贤诚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陆林先生不存在此前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涉及与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19:22 同大股份: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10月30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情形。 【19:22 伟隆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个自然日内,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3、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763,231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股份的1.49421%,剔除公司回购股份专户持有股份的1.5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份比例相应调整,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限制,期间将停止减持股份。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股份来源:为IPO前持有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 6、拟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意向一致。 【18:52 立昂微:立昂微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一致行动人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宁波泓祥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祥投资”)、宁波泓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万投资”)为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系实际控制人王敏文先生控制的企业。上海金瑞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瑞达”)为实际控制人王敏文先生兄弟王明龙先生控制的企业,前述股东为实际控制人王敏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6,545,4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3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公司持股员工及相关股东具有资金需求,泓祥投资、泓万投资、上海金瑞达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7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有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18:32 中研股份: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基本情况 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代财务总监杨丽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0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937%。上述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杨丽萍女士《关于减持吉林省中研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因个人资金需求,杨丽萍女士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33%,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减持相关承诺执行。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17:37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无锡聚海盈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海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7,022,12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7.9709%,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聚海盈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聚海盈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10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644,600股的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股东减持相关承诺执行。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17:12 科润智控: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本次减持主体中实际控制人王荣和王隆英拟在 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下文简称“北交所”)上市前相关承诺 王荣、王隆英、李强、徐向萍在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做出关于股份流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一)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二、北交所上市后相关承诺 王荣、王隆英、李强、徐向萍出具了《关于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自愿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2)。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承诺 王荣、王隆英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中做出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的减持承诺,因公司已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故承诺自动失效。具体详见公司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09:37 佳力奇: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规划安排。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本次拟减持股份的数量合计不超过2,489,26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00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29,7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59,5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00%。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除外)。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股东华控宁波、华控湖北和霍尔果斯华控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09:32 新奥股份:新奥股份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激励所获股票限售期满后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划减持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名单详见“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644,3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761%。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拟减持情况详见“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拟通过集中竞价结合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662,327股公司股份,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860%,亦不超过其各自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09:32 科威尔: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高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蒋佳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661,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任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7,794,7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唐德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5,131,4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1%;公司董事夏亚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13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公司董事邰坤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4%。 上述股东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及通过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蒋佳平先生、任毅先生、唐德平先生、夏亚平先生、邰坤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含盘后固定价格交易,下同)方式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67%,且个人减持股份总数占其本次减持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5%。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任毅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兼董事蒋佳平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唐德平先生及董事邰坤先生、夏亚平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09:32 正帆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風帆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帆控股”)持有公司股份50,789,2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27%。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所有股份均已于2023年8月21日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风帆控股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9520%。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窗口期不减持);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风帆控股出具的《关于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09:32 海航控股:海航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股东安隆(天津)航空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隆天津”)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2,669,871,59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6.1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安隆天津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南沙渤海三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四号租赁有限公司、广州南沙渤海一号租赁有限公司拟于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10月30日期间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03,643,198股海航控股股票,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026%。上述拟减持股票均为司法划转的债转股股票。 【09:32 古麒绒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
(三)减持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
(四)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7月30日-2026年10月29日)。期间如遇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相应顺延。 (五)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七)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减持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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