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黄金(00215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湖南黄金集团)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湖南黄金 股票代码:0021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217号201室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217号201室 股份变动性质:湖南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增加。本次权益变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为704,068,02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增加至38.66%。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 释 义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7 ............................................................................................................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六节备查文件...........................................................................................................................12 第一节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217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王选祥 注册资本:66,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880083497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13日 经营范围:黄金、有色金属、稀土金属、非金属等矿产资源的投资、开发利用及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资本运营和管理;矿山采选冶工艺、工程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除外)。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东路二段217号201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湖南黄金集团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本次收购黄金天岳,系此前签订《行业培育协议书》的延续,有利于上市公司降低投资风险的同时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黄金天岳主要从事万古矿区的矿权整合、勘探,以及部分金矿的采选及销售,与湖南黄金同在万古矿区的子公司黄金洞公司业务相似、地域紧邻。湖南黄金曾于2021年4-5月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合作开发主体机会的议案》《关于公司拟与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行业培育协议书〉的议案》,鉴于彼时上市公司直接参与平江县黄金矿产资源合作开发项目投资风险较大,为降低上市公司投资风险,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代为培育合作开发项目,待条件成熟时上市公司可行使对黄金天岳股权的优先收购权。截至目前,黄金天岳的区域探矿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因此将黄金天岳通过本次交易注入上市公司,系上市公司基于此前签订《行业培育协议书》安排的延续,且有利于消除湖南黄金集团与上市公司在平江县万古矿区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2、本次收购中南冶炼,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中南冶炼位于平江县伍市工业园区,主要从事高砷、高硫等难处理金精矿的专业化冶炼加工。本次交易前,湖南黄金与中南冶炼之间存在关联交易,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中南冶炼生产的非标金并精炼加工提纯后,生产出可以在上海黄金交易所交割的标准金锭。在本次交易后,中南冶炼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减少关联交易。 3、本次收购黄金天岳与中南冶炼,上市公司将同时整合金矿资源的采选与冶炼环节,大幅增加资源储备,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标的公司黄金天岳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在万古矿区拥有多宗矿业权,资源储量丰富、地质品位较好;标的公司中南冶炼属于有色金属冶炼行业,聚焦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增厚黄金资源量储备,同时补强金矿产业链冶炼环节,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增强对产业链的控制力,获取金矿采选与冶炼环节的附加值;并且,上市公司将通过本次交易提升对金矿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护全体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利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内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月内根据经营需要或财务安排,变动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交易前,湖南黄金集团持有湖南黄金547,866,955股流通A股,持股比例35.06%。 本次交易湖南黄金向湖南黄金集团发行股份156,201,069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湖南黄金集团直接持有湖南黄金704,068,024股,占湖南黄金总股本的38.6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湖南黄金集团、天岳投资集团持有的黄金天岳合计100%股权及湖南黄金集团持有的中南冶炼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黄金天岳与中南冶炼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并最终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黄金天岳100.00%股权交易作价350,152.28万元、中南冶炼100.00%股权交易作价83,215.33万元,合计作价433,367.61万元。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 2、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00,000.00万元,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湖南黄金集团所取得的上市公司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3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或者本次发行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股份发行价格,则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本次发行完成后,湖南黄金集团基于本次交易获得的新增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股份锁定期满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以上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不存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 5、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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