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000507):公司拟放弃对参股企业珠海英力士同步增资权利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09:46:43 中财网
原标题:珠海港:关于公司拟放弃对参股企业珠海英力士同步增资权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26-035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放弃对参股企业珠海英力士
同步增资权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持有珠
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英力士”或“合资公司”)8.11%股权,英力士乙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士乙酰”)
及英力士芳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士芳烃”)分别持有珠海英力士81.62%及10.27%股权。

受市场环境波动、芳烃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珠海英力
士近年来经营承压,为扭转经营局面,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英力士乙酰拟以现金出资15,000万美元对珠海英力士进行增资,基于有序退
出非主业的战略考虑,公司拟放弃本次同步增资的权利。本次增资价格以珠海英力士评估后净资产价值为定价依据,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将下降至3.38%。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同意9人;反
对0人,弃权0人。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英力士乙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Hawkslease,Chapel
Lane,Lyndhurst,Hampshire,SO437FG,UnitedKingdom;证件号码:
304682;授权代表:DOSSETT,StephenJohn;经营范围:对化工等行
业进行投资。

(二)英力士芳烃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400EastCourtAvenueDes
MoinesIA50309,UnitedStatesofAmerica;证件号码:913074;
授权代表:DOSSETT,StephenJohn;经营范围:对化工等行业进行投
资。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英力士乙酰、英力士芳烃与公司均不
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基本情况
(一)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328471382
2、成立时间:1997年9月3日
3、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化九路960号
4、法定代表人:赵春明
5、注册资本:90,300万美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8、信用情况:经查询,珠海英力士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4年/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5年/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91,110.99342,929.34
负债总额301,076.23312,105.67
所有者权益合计90,034.7630,823.67
营业收入1,133,922.24906,439.16
净利润-66,633.99-59,211.09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鉴于珠海英力士净资产已低于注册资本,为公允反映各方股东的
实际权益,本次增资价格以珠海英力士评估后净资产价值为定价依
据,并据此调整各方股东持股比例。

根据公司委托的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港股份
有限公司持股8.1063%的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同比例增
资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报字[2026]249
号)的评估结果,珠海英力士截止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5,388.14万元人民币,按基准日汇率中间价折
算为10,725.61万美元。本次增资前后各股东对应的股权价值及持股
比例如下:

股东名 称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 (万美元)持股比例 (%)按评估值对 应的股权权 益价值 (万美元)增资额 (万美元)增资后股 权价值 (万美元)持股比例 (%)
英力士 乙酰73,70881.628,754.2415,00023,754.2492.34
英力士 芳烃9,27210.271,101.5201,101.524.28
珠海港7,3208.11869.850869.853.38
合计90,30010010,725.6115,00025,725.61100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英力士乙酰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英力士芳烃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
(二)增资背景与目的
经全体股东友好协商,鉴于合资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行业竞争态
势,决定由甲方认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乙方、丙方自愿放弃本次增资的全部优先认购权,同意相应稀释股权。

本次增资的主要目标为补充合资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增
强公司运营灵活性,支持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增资款项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部分长期借款,降低合资公司资产负债率。

(三)增资金额与注册资本变更
本次增资总金额为15,000万美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05,300
万美元。本次全部新增注册资本由甲方以现金方式认购,不涉及其他股东或第三方。

(四)出资方式:甲方应以可自由兑换货币(优先为美元)通过
银行转账方式向合资公司指定账户缴纳认购资金。甲方应保证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来源的资金进行出资。

(五)出资期限:甲方应于2026年8月31日前,分期或一次性
完成15,000万美元现金出资。具体出资节点及金额安排由出资方另
行书面确认。

(六)乙方和丙方已出具书面声明,明确基于现有增资方案放弃
对本次增资的全部优先认购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撤销、变更或主张权利。上述放弃行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具有约束力。

(七)乙方和丙方自愿接受因本次增资导致的持股比例稀释,不
对公司、甲方或其他方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

(八)如因政策调整或法律规定需对股权结构进行进一步调整,
各方应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合资公司应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
更,确保各项变更合法有效。

(九)增资后利润分配、表决权等权利义务,按增资后实际持股
比例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合资公司应及时修订章程,确保各方权利义务的合法、有效落实。

六、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本次增资将为珠海英力士补充营运资金,激发其经营活力,有效
降低财务费用,改善其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珠海英力士业务与公司主业关联度较低,本次放弃对其同步增资的权利,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董事局意见
本次公司放弃对珠海英力士同步增资权利是基于公司有序退出
非主业的战略考虑,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局审议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5年12
月31日止年度》《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1063%的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
公司拟进行非同比例增资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林评报字[2026]249号);
4、《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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