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605368):蓝天燃气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天转债”转股价格
证券代码:605368 证券简称:蓝天燃气 公告编号:2026-037 转债代码:111017 转债简称:蓝天转债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天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自2026年6月18日至2026年7月9日,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低于“蓝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98元/股)的85%(即6.783元/股),已触发“蓝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行 使“蓝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向股东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天转债”的转股价格。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1 票,弃权票0票。董事樊晓华对此议案投反对票,理由为:向下修正 “蓝天转债”转股价格,未来可转债转股会摊薄现有股东每股收益,影响现有股东在上市公司的权益。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630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87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70亿元。期 限6年,票面利率第一年为0.30%、第二年为0.50%、第三年为 1.00%、第四年为1.50%、第五年为1.80%、第六年为2.00%。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05号文同意,公司87,000万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9月8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蓝天转债”,债券代码“111017”。 根据有关规定和《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蓝天转债”自2024 年2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4年2月21 日至2029年8月14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10.13元/股。目前转股价格 为7.98元/股,历次调整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自2024年4月29日起,“蓝天转 债”转股价格由10.13元/股调整为9.2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蓝天燃气因利润分配调整“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6)。 因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自2024年9月20日起,“蓝 天转债”转股价格由9.28元/股调整为8.8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蓝天燃气因利润分配调整“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63)。 因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自2025年4月29日期,“蓝天转 债”转股价格由8.83元/股调整为8.3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蓝天燃气因利润分配调整“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7)。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自2025年9月29日起,“蓝天转 债”转股价格由8.38元/股调整为7.9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蓝天燃气因利润分配调整“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 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 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 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中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 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 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2026年6月18日起至2026年7月9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 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低于“蓝天转债”当期转股价格(7.98元/股)的85%(即6.783元/股),已触发“蓝天转 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四、关于提议向下修正“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的说明及审议程 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高“蓝天转债”投资价值,支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并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向下修正“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8票,反对票1票,弃权票0票。董事樊晓华对此议案投反对票,理由为:向下修正“蓝 天转债”转股价格,未来可转债转股会摊薄现有股东每股收益,影响现有股东在上市公司的权益。 公司董事会决定行使“蓝天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向股 东会提议向下修正“蓝天转债”的转股价格,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蓝天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中的较高者。如本次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个指标高于调整前“蓝天转债”的转股价格,则本次“蓝天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 本次向下修正“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五、风险提示 本次向下修正“蓝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 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蓝天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蓝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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