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安博仓储REIT (180306): 华夏安博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六年上半年主要运营数据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17:50:47 中财网
原标题:华夏安博仓储REIT : 华夏安博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二〇二六年上半年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华夏安博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二〇二六年上半年主要运营数据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华夏安博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安博仓储REIT
场内简称华夏安博仓储REIT
基金主代码180306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5年11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公开募集 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 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 所公开募集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指引第5号——临时报告 (试行)》等有关规定以及《华夏安博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夏安博仓储物流封闭式基础设 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二、2026年上半年主要运营数据
本基金持有3个仓储物流园,分别为广州开发区项目、东莞石排项目与东莞洪梅项目,建筑面积合计349,654.52平方米,可租赁面积359,347.00平方米。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不动产项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良好,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3
存在重大诉讼或纠纷,运营管理机构未发生变动。 个不动产项目经营指标整体保持稳健,各项目上半年平均出租率、平均月末有效租金单价,均超过本基金招1
募说明书披露的2026年对应指标的预测水平。

2026年上半年,广州及东莞仓储物流市场供应量增大,对本基金不动产项目经营构成一定挑战。运营管理机构前置预判,与存量租户开展专项服务沟通,9.8
并进一步挖掘市场新增租户潜力,从而完成约 万平方米的重点客户续租签约1
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六部分现金流测算分析及未来运营展望”,不动产项目2026年度可供分配金额预测相关的运营指标为:广州项目年度平均出租率为85.00%、平均市场有效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为1.19元/平方米/天;东莞石排项目年度平均出租率为88.00%、平均市场有效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为1.29元/平方米/天;东莞洪梅项目年度平均出租率为88.00%、平均市场有效租金及物业管理服务费为1.35工作,平均客户留存率达到85.7%。2026年上半年广州开发区项目、东莞洪梅项目的年度届满到期主要租户均已完成续/换租工作,对本基金不动产项目经营表现的稳定性与持续性提供了有力支持。后续运营管理机构将采取更为积极灵活的租赁政策,推动项目出租率等运营指标继续保持稳定。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不动产项目主要运营数据表现
如下:
(一)广州开发区项目

2026年上半 年运营数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上半年 平均值
月末时点 出租率94.42%94.42%90.60%84.23%82.73%82.73%88.19%
月末有效 租金单价 (元/平方米/ 天)1.381.261.291.261.271.271.29
?
注:月末有效租金单价= ? 租约i月末不含税含物业费租金价格*租约i的月末租约i=1
面积/月末租约总面积,下同。

(二)东莞石排项目

2026年上半 年运营数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上半年 平均值
月末时点 出租率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96.70%99.45%
月末有效 租金单价 (元/平方米/ 天)1.391.391.421.421.311.301.37
(三)东莞洪梅项目

2026年上半 年运营数据1月2月3月4月5月6月上半年 平均值
月末时点 出租率100.00%100.00%100.00%88.25%88.25%100.00%96.08%
月末有效 租金单价 (元/平方米/1.411.411.411.411.411.391.41
天)       
以上披露内容已经过本基金不动产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确认。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6年上半年的运营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与本基金2026年第2季度报告及2026年中期报告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三、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400-818-6666
户服务电话( )咨询有关详情。

四、其他提示
截至目前,本基金投资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投资目标、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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