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帕瓦(688184):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18:40:37 中财网

原标题:ST帕瓦: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ST帕瓦 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三)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5月6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 根据张宝出具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其通过供应商占用公司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于2025年7月28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6〕020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要求,对问询函所提及的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现将《问询函》所涉及问题回复如下(注:本回复中所有表格数据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鉴于公司回复内容中披露的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因此公司对该部分内容进行了豁免披露):
一、关于内部控制缺陷整改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显示,公司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存在重大缺陷,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认定内部控制前述重大缺陷已完成整改,仅存在个别的一般缺陷,已采取整改措施,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请公司补充披露:(1)针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所涉及各项重大缺陷所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其执行效果、整改措施的完成时间等;(2)报告期内个别的一般缺陷具体内容、认定标准及整改情况;(3)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及定量标准、整改后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说明公司认定相关缺陷已完成整改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并结合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针对公司整改后选取的控制运行期间以及测试数量等,说明认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已完成整改是否审慎、合理,是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规范要求。

(一)针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所涉及各项重大缺陷所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其执行效果、整改措施的完成时间

内部控制 重大缺陷业务 领域具体整改措施及执行效果整改措施的 完成时间
存在与供 应商交易 价格不公 允、虚增 营业收 入、少计 提存货跌 价准备、 虚增在建 工程情形财务 管理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内部控制整改: 1.OA系统中设置固定资产请购、询价流程,均线上审批, 询价需经采购部领导-总经理-董事长审批,附询价材料如 报价单作为附件,可一定程度上保证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询价审批通过后,才能走采购合同用印审批,规范了印章 使用管理,用印审批需经会签部门、采购部、法务、财务 多部门集体审批,最后经总经理-董事长审批,从严审批 流程; 2.固定资产处置申请流程也改进为执行线上审批,经对 应权限人员审批,对于出售处置新增询价流程,附询价材 料作为附件,确保处置价格的公允性。 自整改后持续规范执行。2025年9月
  与存货相关的内部控制整改: 1.材料采购审批从严,规范印章使用管理,采购合同用 印申请,经分析检测部会签-原料采购部部长审核-法务审 核-财务审核-总经理审批-董事长审批后,办理用印; 2.在OA系统更新采购物资到货审批流程,需填写到货单 (连续编号),由仓储部门人员经办,填写到货日期、供 应商、物资类型、物资名称、司机姓名、联系方式及车牌 号、过磅单号,上传过磅单图片、送货单签收照片、重车 过磅照片(带日期水印)、卸货照片(带日期水印),流 转至质检部,上传检验报告、结果、检验报告图片并确认, 再流转至仓管填写ERP采购入库单号、入库数量、对应合 同号,仓库主管、财务部核实审批; 3.完善财务核算流程,对采购到货确认需有齐备的采购2025年9月
  入库单、仓储签字确认的过磅单及送货签收单、质检部门 出具并签字确认的入库检验报告; 4.存货管理方面,公司前期对于车间罐区原材料,较难 管理到位,这也是导致存货账实不符的原因之一。为此, 公司独立设置车间原材料仓库,将车间原材料、仓库原材 料账、实物均隔离开来,管理责任界定清晰,也使得存货 盘点更加高效。同时,公司要求车间、仓库(除机物料仓 库)每周盘点,财务月底参与全盘,加强存货实物管理; 5.针对存货价值管理,公司要求财务管理部门于每月末 结合存货盘点情况分析跌价风险,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 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与会计处理。 
  自整改后持续有效执行。 
  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整改: 1.销售业务流程中各环节审批从严,规范印章使用管理, 除销售合同审批用印外,发货单、销售出门证、结算单、 开票等环节均需经相应权限人员、多部门(视不同环节, 有销售、采购、生产技术、仓储、财务)集体审批,改进 了以往基本是销售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的审批流程,避免 审批流于形式; 2.销售业务控制活动增加了过磅单这一流转单据,仓库 人员与司机将货物装车后,过磅,生成过磅单(连续编号), 记录毛重、皮重、净重后打印出来,司磅员、仓库主管签 字确认并记录司机联系方式及车牌号并由司机签字确认。 仓库收集过磅单并及时递交财务部门作为收入确认相关 资料之一; 3.销售出门证实现线上OA审批。销售出门证(该流程系 OA发货审批单后置流程,发货审批流程走完,才可以流 转出门证,连续编号)由仓库人员经办,填列客户名称、 合同号、出门货物、出库单号、货物数量、运输工具、车 牌号、发货地点等信息,在运输车辆过磅后驶离厂区前, 经办人上传出库单、过磅单、装车照片作为附件,经部门 审批人、仓储分管领导、财务、财务分管领导审批后流转 至门卫,门卫核对车牌无误后点击确认,流程结束,运输 车辆方可驶离厂区; 4.运输方面,公司要求运输司机在货物装车时拍摄装货 视频,司机携带送货单、质检报告,客户收货后在送货单 上盖章(一般为收货专用章)签字,也要求司机拍摄卸货 视频,当时司机将盖章签字完的送货单拍照微信发给销 售,原件一个月汇总一次,由运输公司交给销售。财务每 月结算运费时,运输公司需提供物流运输清单、每一笔物 流记录对应的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载明高速出入口 信息)及第三方平台G7查询货车轨迹、装货卸货视频,2025年9月
  销售会计复核外部物流记录,资料齐全并且轨迹无误后才 予以结算; 5.验收方面,公司积极与主要客户沟通,验收合格通知 函(公司统一格式,一个月的出货信息汇总一次)每月联 系客户盖章,客户盖章完后邮寄公司,销售收回验收单后 及时传递至财务。 6.开票方面,开具发票审批流程必须附货物签收单原件 或照片,财务在开票审批过程中重点确认这一事项,签收 单据齐全后才予以开票。 自整改后持续规范执行。 
  与资金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整改 为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相关内部控制进行针对性 改进。改进措施如下: 1.从制度层面规范关联交易、印章使用、募集资金管理 等。2025年8月修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印章保管与使用管理制度》等。 2.建立清晰的资金使用权限和审批路径,杜绝越权操作。 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对资金支出的审批额度,大额支付需 多层会签;所有收支必须手续齐全,依据真实原始凭证办 理;推行电子化审批系统,实现流程可追溯、责任可定位。 3.实行资金预算与计划管理,以预算为抓手,控制资金 流向与使用节奏。制定全面预算,管理层集体决策审批后 执行,实施动态监控,定期对比实际支出与预算差异,建 立绩效评价体系,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部门考核。 4.加强内部审计与持续监督。2025年8月修订并完善了 《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人员配置。招聘了更专 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定期开展资金专项审计,对董事会汇 报,形成监督压力。 自整改后持续规范执行。2025年9月
公司存在 印章使用 管理不规 范、审批 流程不严 的情况综合 管理实行线上审批制度,实现全流程留痕、可查可控,合同签 订、印章使用需经相应权限人员、涉及多部门集体审批, 改进了以往基本是业务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的审批流程, 避免审批流于形式。已持续规范管理、执行。2025年9月
(二)报告期内个别的一般缺陷具体内容、认定标准及整改情况

认定标准
业务制度存在轻微漏 洞,未引发较大风险, 属于除重大缺陷、重要 缺陷以外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缺陷
未实际引发舞弊、错报 或重大资产损失,严重 程度未达到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标准,属于除 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 外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
(三)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及定量标准、整改后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等,说明公司认定相关缺陷已完成整改的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及定量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错漏>税前利润总 额的5%税前利润总额的3%<错漏≤税 前利润总额的5%
错漏>资产总额的 2%资产总额的1%<错漏≤资产总 额的2%
(3)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4)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的0.5%<直接财产损 失≤资产总额的1%
2.整改后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024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所涉及各项重大缺陷整改情况详见本题之“(一)针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所涉及各项重大缺陷所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及其执行效果、整改措施的完成时间”。整改后内部控制恢复有效运行。

3.说明公司认定相关缺陷已完成整改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后,公司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带领下,围绕财务核算、资金管控、印章合同管理等关键环节开展了系统性整改。公司全面穿透剖析缺陷产生的深层原因,区分制度缺失、流程漏洞、执行不到位、监督不完善、人员操作不规范等不同问题根源,结合公司经营实际、行业监管要求及内控管理规范逐一制定专项整改措施,并且强化全员培训宣贯,规范日常操作执行。在内控监督方面,公司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持续建立完善自查、内审、外核、监管监督四位一体的管控机制。

本次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工作流程规范、措施务实、落地彻底、长效可控,整改结果符合企业内控管理规范、行业监管要求及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具备充分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必要性。

(四)结合内部控制缺陷的严重程度、针对公司整改后选取的控制运行期间以及测试数量等,说明认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已完成整改是否审慎、合理,是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规范要求

严重程度控制名称及控制运 行频率
重大缺陷固定资产-购置(控 制运行总次数:16)
 固定资产-验收(控 制运行总次数:16)
 固定资产-保管、处 置及转移(控制运行 总次数:24)
 采购与付款-采购 (控制运行总次数: 82)
 采购与付款-应付 (控制运行总次数: 176)
 生产与仓储-存货管 理(控制频率:每月 1次)
 销售与收款-订单处 理(控制运行总次 数:73)
 销售与收款-发货 (控制运行总次数: 94)
 销售与收款-开票 (控制运行总次数: 94)
 货币资金流程-收付 款(控制运行总次 数:大于250次)
重大缺陷各业务流程中用印 审批(控制运行总次 数:大于250次)
针对2024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所涉及各项重大缺陷,企业在2025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整改,并且整改后的控制已运行满足对应运行频率的最短时长,且规定数量的控制测试结果合格。基于以上情形,会计师认为,认定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已完成整改审慎、合理,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相关规范要求。

二、关于长期资产减值
资产减值准备3.6亿元。此外,公司前期公告,终止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并将该项目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出售给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年报显示,前述项目账面价值1.26亿元,公司分别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0.52亿元、无形资产减值准备0.2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按照待处置和尚未有处置计划的车间及厂房设备,分别列示相关资产的资产类别、物理状态及目前使用情况,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具体确定过程及依据;结合产能利用率、产品毛利率、市场竞争状况以及产能技术迭代情况等,分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2)针对待处置资产的处置计划、进展情况以及预计处置时间,减值计提是否已充分考虑相关事项影响;(3)“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减值测试中所采用的预测期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其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预测期、产能利用率、产品单价、成本结构及折现率等,是否充分考虑当前产能利用率、产品市场价格走势等;(4)结合公司近年持续亏损、主动优化订单结构的经营策略等,说明前述固定资产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是否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5)公司本次针对在建工程相关项目减值的具体依据,是否考虑期后出售事项。截止目前,相关出售事项的回款情况,是否与协议约定一致。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按照待处置和尚未有处置计划的车间及厂房设备,分别列示相关资产的资产类别、物理状态及目前使用情况,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具体确定过程及依据;结合产能利用率、产品毛利率、市场竞争状况以及产能技术迭代情况等,分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1.按照待处置和尚未有处置计划的车间及厂房设备,分别列示相关资产的资产类别、物理状态及目前使用情况

序号资产名称投产时间资产组内容资产类别资产状态处置计划
1自建三元前 驱体项目2021年下 半年投产车间三(水处理 部分)、罐区罩 棚以及二车间 隔断、厂房(增 1)等21项建构 筑物建筑物类 固定资产已闲置,其中 的大部分建 筑有一定损 坏待处置
2  空气式回转炉 等生产设备和 MVR蒸发结晶系 统等公用配套 设备设备类固 定资产均处于停用 状态待处置
3      
   车间一、车间 二、车间三主体 等12项建筑物 以及四期附属 工程、土建工程 等22项构筑物建筑物类 固定资产已停工闲置, 其中的大部 分建筑完好 或基本完好不处置
42.5万吨三 元前驱体募 投项目2024年上 半年投产回转窑等生产 设备,MVR蒸发 结晶系统等公 用配套设备设备类固 定资产设备整体状 况良好,能满 足生产要求, 设备均处于 正常使用状 态不处置
51.5万吨三 元前驱体募 投项目(帕瓦 (兰溪)新能 源科技有限 公司项目)尚未投产土地使用权及 在建厂房建筑物类 固定资产 及无形资 产在建工程形 象进度约为 41.50%,该募 投项目已终 止,目前项目 已终止施工已转让
2.2.5万吨三元前驱体募投项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具体确定过程及依据
2.5万吨三元前驱体募投项目可收回价值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者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的净额的孰高者。公司当前没有出售资产组的意图,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相关产线目前正常运营中,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测。评估人员在两种方法具体测算后,按照孰高原则,将2.5万吨三元前驱体募投项目的设备类固定资产作为一个资产组,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可回收价值。

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现值即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资产组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它是根据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适当的折现率将其换算成现值,并以此收益现值作为资产组的评估价值。

收益法应用的技术思路是把资产组在未来特定时间内的预期收益还原为当前的资产额或投资额,是以资产组的整体获利能力为标的进行的评估。

(1)收益法的模型
本次采用税前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资产组现金流价值。

公式为:
可回收价值=现金流量累计折现值
n
C F E
t
现金流评估值 =
?
t
( 1+ r )
t= 1
t
式中:n——明确的预测年限
CFF——第t年的税前现金流
t
r——折现率
t——未来的第t年
(2)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按照NCM产品生产线资产组的资产配置情况、历史运营情况、设备耐用年限,预计2.5万吨三元前驱体募投项目在正常维护下的剩余经济耐用年限约为10年,即至2035年12月31日。

故该资产组的收益期取10年,即2035年12月31日止。

(3)收益额—现金流的确定
预期收益采用的现金流,计算公式如下:
1)预测期期间的现金流
现金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不含折旧摊销)-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信用减值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补充
2)明确的预测期结束时的现金流
现金流=营运资金收回+资产组剩余价值
(4)收益预测的假设条件
1)基本假设
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以NCM产品生产线资产组在其剩余经济耐用年限内按预定的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为前提,即NCM产品生产线资产组的所有资产仍然按照目前的用途和方式使用,不考虑变更目前的用途或用途不变而变更规划和使用方式。

以产权持有人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为前提。

以宏观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产权持有人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以产权持有人经营环境相对稳定为假设前提,即产权持有人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产权持有人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2)具体假设
收益预测是基于产权持有人提供的其在维持现有经营范围、持续经营状况下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的基础上进行的;
假设产权持有人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合法合规地开展各项业务,产权持有人的管理层及主营业务等保持相对稳定;假设产权持有人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均在年度内均匀发生;
假设产权持有人在收益预测期内采用的会计政策与评估基准日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在所有重大方面一致;
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产权持有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相关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基准日时成立,当以上假设前提和假设条件发生变化,测算结论将失效。

(5)具体测算过程
1)营业收入的测算
公司产品为锂离子电池NCM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可分为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和多晶型NCM三元前驱体。报告期内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销售占比不断提升,目前已成为公司主要产品。为满足下游客户及市场的需求,公司已在NCM各系列开发出多款单晶和多晶型产品,并实现批量生产和销售。

2.5万吨三元前驱体募投项目2024年产能利用率为39.28%,2025年产能利 用率为38.5%。 根据公司历史经营统计资料、产品优势和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同时考虑市场 发展趋势,通过其预估销售单价与销量来测算未来的营业收入。 A.单价的预测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由“主要原料成本+加工费”构成。 a.主要原料成本 三元前驱体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评估人员统计2021 年至2026年1月三项主材市场价格波动如下: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如上图可见,硫酸锰价格波动较为平稳,硫酸镍价格波动次之,硫酸钴价格波动较大,2021年至2026年硫酸钴出现过明显高峰低谷,2022年下半年之后持续走低至2025年2月开始提升。硫酸钴的价格提升主要系2025年2月下旬,刚果(金)宣布暂停钴出口四个月,考虑其供应在全球占比较高,预计短期钴价格将震荡向上。由此可判断,当市场价格过低时,原材料商可能通过控制供应量调节市场价格。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金属
如上图可见,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显著影响,因此本次预测时,对于原料成本的测算主要基于公司产品BOM表中各产品原材料的配重加权平均并结合原材料历史年度及目前的市场均价同时考虑计算系数进行测算。

b.加工费
近年来,由于行业产能过剩,客商对加工费压价严重,历史年度公司加工费约在1万元/吨至1.5万元/吨区间,本次预测是基于现阶段的实际加工费报价情况及历史年度加工费的价格波动情况对预测期内的加工费进行测算。

按上述思路,本次测算过程中,参考了2025年度主材的平均市场价并结合公司产品BOOM表及主要产品权重及现行加工费模拟2026年度的产品大类平均售价,将其与现行企业产品售价对比判断未来趋势,基于模拟售价判断确定2026年度销售价格的增长趋势单晶产品为6%,多晶产品为15%。由于公司产品售价与主材市场价格波动正相关,其中硫酸锰、硫酸镍市场价波动小相对稳定,硫酸钴市场价波动较大,通过分析硫酸钴2021年-2025年市场价复合增长率约10%,本次预测售价增速小于历史年度主材市场价增速,相对谨慎。基于2026年确定的售价增速,处于谨慎考虑2027年至2030年售价增速逐渐趋缓,2031年至2035年保持稳定
通过上述主要原料成本和加工费市场水平预测的售价,同时结合企业历史年度价格变动情况、近期实际销售价格、销售政策和对未来产品售价的预期分析,综合确定预测期内的产品销售价格,预计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2026年至2030年销售价格增速分别为6%,6%,5%,5%,3%,2031年至2035年保持稳定;多晶型NCM三元前驱体2026年至2030年销售价格增速为15%、15%、15%、15%、12%,2031年至2035年保持稳定。

B.销量的预测
公司2025年处于内外动荡期,公司产品销量处于低谷,公司管理层基于市场及现有客户需求判断2026年会有改善提升,对于未来期间的趋势判断,我们从其终端应用的消费市场分析,市场需求依旧保持增长:
新能源汽车行业
在国内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已“过半”的背景下,2026年新能源汽车销量仍有望在购置税减免退坡的扰动中实现增长。厂家和经销商“对冲策略”落地、智驾平权、单车带电量提升以及出口将成为销量托底与抬升的重要抓手。考虑到购置税减免退坡对需求形成的前置效应,预计2026年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稳中向好。

②动力电池行业
在全球碳减排趋势下,新能源汽车销量持续提升,也促进动力电池装机量保持高速增长。根据SNEResearch报道,2025年,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继续保持增长,1-9月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达到811.7GWh,同比增长达到34.7%。2024年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为894.4GWh,2025年前三季度已经接近2024年全年数据,按照当前涨幅,2025年有望破TWh。展望2026年,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浪潮持续,全球动力电池装车量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

③终端客商销售情况
公司主要客户为邦普循环、厦钨新能,均系宁德时代体系正极材料供应商。

据SNEResearch发布的装机量情况显示,全球动力电池市场格局基本保持稳定,2025年1-9月前五家企业市占率为73.3%,前十家企业市占率达到89.1%,集中度处于较高水平。其中,宁德时代装机量达到297.2GWh,同比增长31.5%,市占率36.6%,龙头地位稳固。

综上分析,基于管理层预期和当前市场环境及企业自身的竞争优劣势及产品业产能逐步出清,三元前驱体产品的产销量将在2026年至2030年逐步恢复,2031年及以后趋于稳定。

公司2024年度NCM三元前驱体年度销量合计约1.7万吨,2025年企业订单结构优化年度销量下滑至0.9万吨,随着企业业务逐步稳定,2026年度销量预期会有所爬升,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历史经营统计资料、经营情况、公司经营发展规划,预计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2026年至2030年销量增速分别为8%,8%,6%,6%,6%,2031年至2035年保持稳定;多晶型NCM三元前驱体2026年至2030年保持2%低速增长,2031年至2035年保持稳定。基于该预期,至2030年产品年度合计销量约至1.3万吨,5年复合增长率为6.5%,产能利用率从2025年度的38.5%增长至51.61%。预测期销量增速及产品利用率情况系已结合行业情况及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较为谨慎及合理的预测。

2)营业成本的测算
通过对公司产品的主营成本构成进行了分析,主要包括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包括耗材、水电能耗、蒸汽能耗、修理维护、资产租赁费和其他费用等)(不含折旧与摊销)。

对于材料成本的预测,主要从各产品产量、材料单位成本等方面进行预测,计算公式如下:
材料成本=产量×材料单位成本
其中:产量的预测,结合未来年度销量预测确定;材料单位成本的预测,评估人员主要结合各主要产品历史单位成本情况,以及原材料市场情况等因素进行预测。

对于人工成本(含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等工资性支出)的预测,结合公司未来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同时考虑未来年度工资水平按一定比例增长进行测算。

资产租赁费用主要系其他资产使用费用(资产组范围外的配套资产相关使用费),具体包括办公设备、建筑物及土地使用费等。预测中以与资产组设备相配套的办公设备、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的年化使用成本为参考来确定资产租赁费用。

对于其他制造费用,包括水电能耗、蒸汽能耗、耗材和其他费用等,本次预测主要参考历史产品单耗结合未来销售情况进行预测。对于修理维护费,主要采用趋势预测。

3)税金及附加的预测
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计税基础为预测期的营业收入总额,进项税额计税基础为预测的营业成本和研发费用下明细项并考虑资本性支出及设备大修导致的进项税抵扣。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主要以预测的预测期内公司应纳增值税额为基数,依据公司执行的相关附加税率计算确定。

4)销售费用的预测
公司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的销售费用主要核算内容有职工薪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快递费等其他费用。其中差旅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快递费按历史年度的水平结合收入及物价增长等因素进行预测,职工薪酬依据历史年度工资水平结合公司人员规划进行测算。

5)管理费用的预测
公司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的管理费用主要核算内容有职工薪酬、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检测费、劳务费、中介机构费、绿化费、资产使用费、大修费用等费用。其中差旅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检测费、劳务费、中介机构费、绿化费等费用按历史年度的水平结合公司规模及物价增长等因素进行预测,职工薪酬依据历史年度工资水平结合公司人员规划进行测算。资产使用费是指由于管理用办公设备、房产等资产未包含在资产组中,故预测中以资产使用费方式使用上述管理类资产。资产使用测算主要参考管理类资产折旧支出确定。

6)研发费用的预测
公司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的研发费用主要核算内容有职工薪酬、直接投入、燃料与动力费用、差旅费、检测费、技术服务费、委外研发费用、资产使用费等费用。其中直接投入、燃料与动力费用、差旅费、检测费、技术服务费、委外研发费用等费用按历史年度的水平结合公司规模及物价增长等因素进行预测,职工薪酬依据历史年度工资水平结合公司人员规划进行测算。资产使用费是指由于研发用办公设备、房产等资产未包含在资产组中,故预测中以资产使用费方式使用7)财务费用的预测
公司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的财务费用主要核算内容有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其中对于银行手续费等项目,根据以前年度手续费与营业收入之间的比例进行预测。利息收入根据未来各年预测得到的平均最低现金保有量与基准日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得到。

8)信用减值损失的预测
主要考虑企业往来款的回款损失。公司通过了解回款情况并结合以前年度分析,测算时综合确定了各年度信用减值损失。

9)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主要考虑更新支出。更新支出是指为维持资产组业务持续经营而发生的资产更新支出,资产组项目目前运营良好并且企业定期会进行维护维修,为使主体设备剩余经济寿命与项目运营时间基本一致,本次预测考虑分别在2027年和2031年进行设备大修,设备大修费用是指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在未来年度内资产组将会进行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投入,根据公司的大修计划进行预测。按照收益估算的前提和基础,在维持现有规模的前提下,未来各年不考虑扩大生产规模的资本性投资,仅考虑目前生产规模下的资产维护支出。

10)营运资金变动及营运资金收回的预测
营运资金主要为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变化,公司的营运资金也会相应的发生变化,具体表现在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的周转和应付、预收款项的变动上以及其他额外资金的流动。公司在分析公司以往年度上述项目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关系并对比行业指标,经综合分析后确定适当的指标比率关系,以此计算公司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的变化,从而得到公司各年营运资金的增减额。

公司分析了历史资金使用状况,结合企业业务性质及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对未来各年经营所需的最低现金保有量进行了测算。以上述预测比例乘以未来各年预测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得出未来各年的营运资金增加额。预测期的最后一期即2035年末收回营运资金期末额。

11)资产组剩余价值的预测
按照资产组的项目设计资料、历史运营情况、资产目前的实际状况,预计2.5万吨三元前驱体募投项目在正常维护下的剩余经济耐用年限约为10年,即至2035年12月31日。本次测算时,设定2.5万吨三元前驱体募投项目在全部停止运营后处置回收,即2.5万吨三元前驱体募投项目的设备在2035年末处置,资产组内相关资产的变现处置净额在2035年末收回。

12)未来各年预计现金流的测算
资产组现金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不含折旧摊销)-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补充+期末营运资金收回+期末资产组剩余价值
13)税前折现率
折现率是将未来收益折算为现值的比率,根据本次测算特点,本次采用风险累加法确定折现率。计算公式为:
折现率=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14)可回收价值计算
资产组的可回收价值=现金流折现值
通过以上测算,最终计算公司2.5万吨三元前驱体募投项目资产组在2025年12月31日可收回价值为12,925万元。

3.自建三元前驱体项目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具体确定过程及依据
因为自建三元前驱体项目当前已停产,依据公司2026年4月22日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公司管理层因经营策略改变,决定处置自建三元前驱体项目的设备等资产并清空场地,截至评估基准日生产线上的部分资产已被拆除。基于自建三元前驱体项目实际资产情况及管理层确认的资产处置意图,本次对于自建三元前驱体项目的资产组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其可回收价值。

(1)车间及厂房公允价值确定
委托评估资产的未来收益无法合理、可靠预测,本次以相关资产的特点和当前情况下可合理取得的最佳信息为基础,通过资产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修正确定公允价值。

其中:
1)建筑物的市场价,以核实后的账面建安工程费用为基础,采用价格指数调整的方法进行修正后确定建筑物的建安工程费用(或以近期建造同类建筑物造价为基础,采用类比法进行修正后确定),然后考虑前期费用、建筑规费及资金成本等因素,最终得到建筑物的市场价值。

2)修正系数包括交易方式、交易情况、使用状况、新旧程度、外部环境等因素的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交易因素修正系数×使用状况修正系数×新旧程度修正系数×外部环境修正系数
(2)设备公允价值确定
通过向相关二手设备收购商咨询了解设备的市场行情价格,以同类设备市场回收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3)处置费用
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等。其中资产权属变更等法律事项涉及的费用较小,故未考虑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根据公司执行的各项税负政策来确定;交易代理费根据当前所在地同类车间及厂房和设备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评定。

自建三元前驱体项目评估结果如下:

账面价值(审前 数)公允价值处置费用
37,381.8314,437.88459.95
13,985.5812,688.44397.15
23,396.251,749.4362.81
3,701.657,937.50983.52
3,701.657,937.50983.52
41,083.4822,375.381,443.47
设备公允价值较账面价值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受设备特性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体如下:
公司相关设备主要用于三元前驱体生产,属于非标准化专用生产设备,专用性较强,通用性较低,可适用的市场范围较为有限。近年来,受三元前驱体行业产能过剩、下游市场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行业新增投资明显减少,相关设备市场交易活跃度较低,二手设备市场需求不足,设备流通性及变现能力较弱。

截至评估基准日,公司拟处置的相关设备尚未取得明确的意向受让方,亦未发现活跃市场交易案例。综合考虑设备专用性、行业市场环境、二手设备市场交易情况及处置成本等因素,公司判断相关设备通过二手市场实现整体转让的可能性较低,预计主要按照废旧物资价值进行处置。因此,相关设备预计可回收金额较账面价值存在较大折扣,导致其公允价值较账面价值下降幅度较大。

4.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募投项目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资产类型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和处置 费用的确定方式
土地使用权2,989.56回收补偿协议确 定的回收价值
在建厂房2,378.76 
 5,368.32 
注:回收补偿协议系公司子公司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15日与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兰溪经济开发区企业资产收回协议》,约定对方有偿收回公司位于光膜小镇创新大道北侧经三路东侧、对应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含构筑物、附属设施)。

5.结合产能利用率、产品毛利率、市场竞争状况以及产能技术迭代情况等,分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1)产能利用率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自建三元前驱体项目已完全停产,相关资产闲置,产能利用率为零;
2.5万吨三元前驱体募投项目2024年产能利用率为39.28%,2025年产能利用率为38.5%。

(2)产品毛利率
近三年产品营业收入、成本及毛利率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3年2024年
营业收入87,454.2191,343.13
营业成本92,400.57129,014.22
毛利率-5.66%-41.24%
营业收入3,971.283,033.15
营业成本4,139.455,989.93
毛利率-4.23%-97.48%
根据上表,近年来企业毛利率持续下滑,亏损严重。主要原因是:
1)市场原材料价格下降致使销售价格下跌;
2)行业内产能过剩,加工费客商压价严重;
3)市场竞争激烈,企业议价能力较弱,无法影响上下游市场价格。

(3)市场竞争状况
中国锂离子电池三元前驱体行业已形成“寡头主导、集中度持续提升”的竞争格局,马太效应显著,中伟股份、格林美、邦普循环、华友钴业等构成核心龙头梯队,2024年行业CR5(前五大企业)市占率达75%,其中中伟股份连续5年稳居全球出货量榜首,2024年市占率约23.8%,在超高镍领域更是占据89.5%的全球市场份额;头部企业凭借“镍钴资源—盐类中间体—前驱体—回收利用”的全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对冲原料波动风险,依托高镍化、单晶化等技术研发优势垄断高端产品市场,同时通过与宁德时代、LG新能源等国内外主流电池企业建立长期绑定合作保障需求确定性,持续挤压中小产能市场份额,而未来随着高镍化技术升级与下游性能要求提升,行业准入门槛将进一步提高,市场份额有望向头部进一步集中,产能过剩背景下的成本与技术迭代竞争将成为核心焦点。

2025年前三季度,中国三元前驱体行业出货量TOP10榜单展现了“头部稳固、格局微调”的竞争态势。行业龙头中伟股份凭借成熟的产能与领先的超高镍技术稳居榜首;邦普循环则通过与下游巨头宁德时代的深度协同,出货量迅猛攀升至行业第二;格林美依托强劲的出口业务稳居前三,展现出良好的抗波动能力。

其余上榜企业如华友钴业、兰州金通、容百科技等,也分别通过产业链协同、绑定核心客户或深耕高镍技术等差异化优势巩固了自身地位。尽管行业总出货量因受磷酸铁锂电池挤压而同比微降,但头部企业通过强化“资源、客户与技术”的综合实力,进一步明确了行业的高端化与专业化竞争导向。

(4)产能技术迭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未有变化,但是存在资产闲置待处置情况。在技术迭代方面,公司主要在锂电、钠电、固态电池等领域持续进行技术储备,具体如下:锂电方面,公司依托深厚的技术积累,在三元前驱体领域持续深耕,聚焦单晶型NCM三元前驱体技术路线。通过分子结构精准调控与金属元素创新性掺杂工艺,成功实现超高电压多元前驱体技术突破。目前,公司在单晶化、高电压及超高电压技术方向进行多项核心专利布局,同时相关技术逐步延伸应用于下一代固态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体系,为公司在新一代高比能电池市场的竞争奠定了坚实基础。

钠电方面,公司基于对钠离子电池材料体系的深度研究,已形成钠电正极材料前驱体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体系,涵盖铁基三元、铜基四元等差异化产品矩阵。

报告期内,公司钠电材料保持稳定出货,出货量同比增长超80%。与此同时,公司在确保能量密度一致的前提下,持续开展低成本钠电前驱体产品的研发工作。

公司在固态电池领域,始终密切关注其技术发展趋势,并对固态电池在能量密度和安全性方面表现出的显著优势持积极肯定态度,固态电池技术未来将在高端消费电子、低空经济飞行器、新能源汽车等应用场景中展现出广阔的市场前景。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在该技术领域累计申请发明专利21项。目前,在固态电池用富锂锰基前驱体材料方面,公司已完成多款材料的小试、中试开发,相关产品已进入客户送样与验证阶段。展望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包括固态电解质、高镍前驱体及富锂锰基前驱体在内的关键材料的产业化研发进程。

公司成熟掌握窄分布单晶三元前驱体合成技术、一次颗粒排列方式可控技术、高活性花瓣状三元前驱体制备技术、前驱体湿法掺杂技术等一系列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在单晶型、高电压三元前驱体技术领域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未发生重大变化。

(5)减值计提充分性分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于公司固定资产的减值迹象分析情况如下:

减值迹象
是否存在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 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是否存在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 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是否存在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 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的迹 象
是否存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 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是否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的情况
是否存在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 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 高于)预计金额等情况
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根据上表,公司资产于资产负债日存在较为明显的减值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公司虽已进行技术迭代,但在行业产能过剩和日益激烈的同行竞争的大环境下,公司依旧业绩承压,毛利率持续低位,生产线开工率持续低位维持,无法充分发挥经济效益,减值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二)针对待处置资产的处置计划、进展情况以及预计处置时间,减值计提是否已充分考虑相关事项影响;
资产情况如下: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
388,287,751.48129,250,000.00
714,909,423.29345,998,007.85
1.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募投项目
公司已于2026年3月15日与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兰溪经济开发区企业资产收回协议》,约定对方有偿收回公司位于光膜小镇创新大道北侧经三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含构筑物、附属设施),减值计提已充分考虑该事项影响,处置进展情况详见本题之“(五)公司本次针对在建工程相关项目减值的具体依据,是否考虑期后出售事项。截至目前,相关出售事项的回款情况,是否与协议约定一致”。

2.自建三元前驱体项目相关待处置资产
(1)待处置资产的处置计划
基于盘活存量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为公司后续发展释放空间的目的,公司拟拆除并处置自建三元前驱体项目相关资产,包括全部设备类固定资产、车间三、罐区罩棚等2项建筑物以及二车间隔断、厂房增项等17项构筑物进行拆除(或部分拆除)。

(2)进展情况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资产拆除处置进度,拟多方询价比价后择优选择合适的处置方式。

(3)预计处置时间
设备处置依据询价情况确定处置时间。

(4)减值计提是否已充分考虑相关事项的影响
对于上述待处置资产,本次已按照处置情况充分考虑减值计提。

(三)“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减值测试中所采用的预测期关键参数的选取依据及其合理性,包括但不限于预测期、产能利用率、产品单价、成本结构及折现率等,是否充分考虑当前产能利用率、产品市场价格走势等;1.NCM产品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可收回金额的具体测算过程、关键参数确定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五条“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一)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三)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四)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五)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六)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七)其他表明资产此次减值测试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减值测试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以确定是否发生减值。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对资产组没有销售意图,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资产组也无活跃交易市场,同时也无法获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案例,故无法可靠估计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因此以该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所涉及的财务预测主要是依据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状况的判断。

2.收益期的确定
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公司管理层预计生产线固定资产资产组的核心资产在正常维护的情况下,2.5万吨三元前驱体募投项目的剩余经济耐用年限约为10年,即至2035年12月31日。本次减值测试中,公司管理层对相关资产组2026年至2035年各年的现金流进行了详细预计。

3.主要参数的选取
主要参数的选取详见本题之“(一)2.(5)具体测算过程”,已充分考虑当前产能利用率、产品市场价格走势。

(四)结合公司近年持续亏损、主动优化订单结构的经营策略等,说明前述固定资产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是否存在前期减值计提不充分的情形;1.关于资产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第九章资产减值规定:
“有确凿证据表明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是资产是否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是资产是否需要进行减值测试的必要前提。

从企业外部信息来源来看,如果出现了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远高于其市值等,均属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从企业内部信息来源来看,如果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远远低于原来的预算或者预计金额、资产发生的营业损失远远高于原来的预算或者预计金额、资产在建造或者收购时所需的现金支出远远高于最初的预算、资产在经营或者维护中所需的现金支出远远高于最初的预算等,均属于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公司报告期末共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3,183.6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通用设备机器设备
52,311.43200.73691.6995,085.01
10,494.8573.45405.7029,609.79
2,385.27  50,798.40
   17,518.95
2,385.27  33,613.88
39,431.32127.28285.9914,676.82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自2024年末开始存在减值迹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从企业外部信息来源来看,受新能源行业产能过剩、市场供需失衡影响,三元前驱体产品价格持续下行,下游客户采购需求收缩,行业整体经营环境承压,对公司生产经营形成不利影响;
(2)从企业内部信息来源来看,公司实施主动优化订单结构、削减低毛利及亏损订单的经营策略,生产线当前开工不足,产能利用率持续降低,在2024年产能利用率仅为47.96%,到2025年下降为24.53%,机器设备持续闲置,NCM产品生产线存在进一步减值迹象。目前“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正常生产使用,其余产线已全面停工,2025年10月开始相关闲置资产拟处置出售,部分机器设备利用效率大幅下降,资产使用状态发生明显变化。

报告期内受行业下行、市场需求萎缩及公司订单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行业环境、客户订单、产能利用及经营业绩均出现阶段性变化,属于行业周期与经营策略调整带来的阶段性情形。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闲置、利用效率偏低的固定资产全面开展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2.关于前期计提减值充分性分析
对比2024年末、2025年末两次固定资产减值测试工作,2025年末新增三元前驱体项目大额减值具备充分合理性。两次测试不存在判断标准冲突,系测试时点资产状态、管理层经营决策、行业及经营数据发生实质性变化,具体对比及论证如下:
(1)核心变化:自建三元前驱体项目资产减值测试评估方法发生实质性变更
1)2024年末测试背景:2024年末,公司尚未正式确定自建三元前驱体项目的处置计划,管理层仍假设该资产组未来持续经营,因此采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测算可收回金额,并据此计提减值,当时基于持续经营假设判断减值计提充分。

2)2025年末测试背景:截至2025年末,管理层结合产线闲置、行业经营形势,正式作出拆除并整体处置自建三元前驱体项目的经营决策,资产用途由“持续生产经营”变更为“待处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待处置资产不再适用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法,统一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测算可收回金额。

3)减值影响:自建三元前驱体项目以设备、老旧建构筑物为主,设备二手处置价值较低,部分建构筑物拆除后无残值,导致其可收回金额大幅下降。因此年末计提减值金额显著高于2024年度,该变动是资产用途、管理层决策发生实质变化所致,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2)关于减值计提充分性的说明
1)两次判断均符合对应时点客观情况:2024年末,两条产线均按持续经营资产判断,无处置计划、市场预判相对乐观,基于当时数据认定减值计提充分,判断结果合理;
2)本年末发生实质性重大变化:管理层正式确定自建三元前驱体项目处置方案,资产属性从“经营资产”变为“待处置资产”,评估方法依规变更;3)减值计提充分性:两次减值判断均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判断依据随资产状态、经营环境、管理层决策的实质变化而调整,不存在前期判断失误或标准不一等情况。

综上,2025年末新增大额固定资产减值,系资产用途变更、市场行情波动、经营策略调整共同导致,减值测算依据充分、计提逻辑合规,本次减值计提具备合理性。

公司固定资产减值迹象于2024年度出现,各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原因客观合理,结合当时资产状态、市场环境及可收回金额测算结果,减值计提充分,不存在前期计提不足的情形。

(五)公司本次针对在建工程相关项目减值的具体依据,是否考虑期后出售事项。截止目前,相关出售事项的回款情况,是否与协议约定一致。

公司本次针对在建工程相关项目减值,已考虑期后出售事项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兰溪”)于2026年3月15日与浙江兰溪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兰溪开发委”)签署《兰溪经济开发区企业资产收回协议》,约定对方有偿收回公司位于光膜小镇创新大道北侧经三路东侧、对应年产1.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含构筑物、附属设施)。公司以协议确定的房屋补偿费23,787,587.00元作为在建工程项目的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以土地补偿费49,895,596.00元扣除掉需退回的新产品研发补助经费2,000万元,以此金额作为无形资产项目可收回金额,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帕瓦兰溪与兰溪开发委签署的《兰溪经济开发区企业资产收回协议》约定: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双方确认以帕瓦兰溪应退回的“新产品研发补助”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仟万元整),与协议约定的兰溪开发委应支付补偿款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贰仟万元整)进行等额抵扣。双方互不另行支付该笔款项。

帕瓦兰溪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无条件配合兰溪开发委将被收回的不动产权等相关证件全部注销。

帕瓦兰溪完成地块腾空工作,交付并经兰溪开发委验收合格后30日内,兰溪开发委支付本协议约定补偿款中的¥20,000,000元(大写:贰仟万元整),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给帕瓦兰溪。

帕瓦兰溪自收到上述约定补偿款起,1个月内兰溪开发委将剩余补偿款¥33,683,183元(大写:叁仟叁佰陆拾捌万叁仟壹佰捌拾叁元整),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给帕瓦兰溪。

截至目前,帕瓦兰溪于2026年4月30日收到兰溪开发委支付的补偿款1,000万元,2026年6月1日收到兰溪开发委支付的补偿款486.62万元,2026年6月29日收到兰溪开发委支付的补偿款2,200万元,尾款预计2026年7月20日前到位。

(六)会计师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已全面识别各类固定资产存在的减值迹象,充分考虑了资产闲置、产能低效、盈利下滑、市场竞争、技术迭代等各类风险因素,公司资产于报告期资产负债日存在减值迹象,需要计提减值准备。

2.针对待处置资产,公司有序推进资产处置、询价比价等相关工作,对处置资产减值计提也已考量资产处置、对外处置的实际情形。

3.“年产2.5万吨三元前驱体项目”减值测试关键参数选取结合了当前行业价格下行、公司产能利用率偏低等实际经营与市场情况,设置合理。

4.公司主要固定资产自2024年开始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根据张宝自认的资金占用情况说明调整长期资产原值,我们认为公司基于上述说明所做出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相对充分。但由于张宝职务侵占案尚未判决,张宝资金占用本息余额的准确性难以判断,资金占用事项是否涉及长期资产原值的调整难以准确判断,从而对本期及前期固定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的判断产生一定影响。

5.公司针对在建工程相关项目的减值已考虑期后出售事项的影响。

三、关于营业收入及应收账款
年报显示,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9亿元,同比下滑27.86%,其中四季度收入占比达48.55%,较以往年度明显增加,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占比94.73%;公司2025年度前驱体产品销量同比下降38.95%,原因系管理层主动优化业务结构,综合毛利率-10.35%,持续为负,主要系产销量较低未能有效分摊固定成本。

公司2025年度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69亿元,其中一年以内的应收款余额为1.67亿元,且应收账款的98.94%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

请公司:(1)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相关规定,补充披露2025年度前五名客户及前五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销售或采购金额及占总额的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并进一步说明前五名客户对应交易背景、销售产品类型、合作期限、最终商品用途及去向,期后回款情况;(2)结合相关合同约定、产品交付及验收等,说明公司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存在提前确认、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3)说明管理层在产销量无法有效分摊固定成本的情况下主动优化业务结构的合理性,年报中关于产销量下降、毛利率为负的原因的披露是否准确,收入和毛利率下滑相关风险揭示是否充分;(4)补充披露前五名应收账款客户销售金额、合作年限、交易背景、信用期、逾期情况、坏账计提情况等,与公司前五名客户的匹配性;(5)说明截至回函日,公司2025年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比例,是否存在逾期回款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一)根据《格式准则第2号》相关规定,补充披露2025年度前五名客户及前五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销售或采购金额及占总额的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并进一步说明前五名客户对应交易背景、销售产品类型、合作期限、最终商品用途及去向,期后回款情况
1.公司前五名客户的基本情况、销售金额及占总额的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5年度,公司主要销售产品为三元前驱体产品,其前五名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基本情况销售金额 (含税)占销售总额 的比例
广东邦普循 环科技有限 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14,747.33万元 ,注册地址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智信大道 6号2座、7座、9座,业务范围包括高端电池 材料和汽车功能瓶颈材料等的生产与销售, 是深交所上市公司宁德时代(300750.SZ) 的控股子公司30,200.2742.48%
厦门厦钨新 能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为50,469.11万元 ,注册地址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上交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88778.SH,专注于 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 钴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钠电材料和 贮氢合金,主要应用于3C数码、车载动力和 储能蓄能领域28,913.8440.67%
金驰能源材 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为179,787.71万元 ,注册地址为长沙市望城区铜官循环工业基 地花果路955号,主要从事新能源材料的研 发、生产、销售,是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五矿新能(688779.SH)的全资子公司5,888.738.28%
巴斯夫杉杉 电池材料有 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本为57,884.55万元 ,注册地址为长沙高新开发区金洲大道90号 ,其主营业务聚焦于正极材料领域,包括电 动汽车和中高镍电池材料,其控股股东德国 巴斯夫集团(BASFSE)是全球知名的化工 企业1,206.911.70%
营山双鑫电 子科技有限 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注册 地址为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经济开发区,主 营业务包括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以及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 造,实际控制人为肖旭1,136.801.60%
合计/67,346.5794.73%
2.2025年度,客户四的销售额占比较低的原因主要系相较于2024年,客户四针对NCM5系、6系三元前驱体的整体需求有所下降,采购额相应下滑。

3.公司前五名供应商的基本情况、采购金额及占总额的比例、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025年度,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单体口径)具体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基本情况采购金额占采购总 额的比例
江西自立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注册 地址为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临川经济开发区抚 北工业园自立路1号,主营业务包括粗铜、电解 铜、电解锡和锡合金、电解锌、电解镍等金属的 回收生产,是深交所上市公司浙富控股 (002266.SZ)的全资子公司16,704.3134.40%
万华化学(烟 台)电池产业 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为180,000万元,注 册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亚路 三号,主要从事化工产品销售等,是上交所上市 公司万华化学(600309.SH)的控股子公司5,924.6312.20%
浙江三晟化工 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注册 地址为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江山经济开发区江 东区八四路10号,专注于化工产品生产、专用 化学产品销售及货物进出口业务,其实际控制人 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3,850.927.93%
温州科锐环境 资源利用有限 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注册地 址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郭溪泰康路21号8号楼, 专注于废旧物资和再生塑料的回收利用业务3,041.556.26%
四川蜀矿环锂 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注册 地址为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经开区河东大道88 号,专注于技术推广、金属矿石销售和新材料技 术研发领域,其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999.056.18%
合计/32,520.4666.97%
4.进一步说明前五名客户对应交易背景、销售产品类型、合作期限、最终商品用途及去向,期后回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上述前五名客户对应交易背景、销售产品类型、合作期限、最终商品用途及去向、期后回款情况具体如下:

客户名称交易背景及销售产品类型合作年限最终商品用 途及去向
广东邦普循环 科技有限公司主营高端电池材料和汽车功能瓶颈材料 等的生产与销售,基于需求供货,销售产 品类型主要为NCM5系三元前驱体2021年开 始合作生产新能源 汽车电池正 极
客户名称交易背景及销售产品类型合作年限最终商品用 途及去向
厦门厦钨新能 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主营钴酸锂、三元材料、磷酸铁锂、钠电 材料和贮氢合金等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基于需求供货,销售产品类型 主要为NCM5系、6系、7系三元前驱体2018年开 始合作生产新能源 汽车电池正 极
金驰能源材料 有限公司主营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基 于需求供货,销售产品类型主要为NCM8 系三元前驱体2023年开 始合作生产新能源 汽车电池正 极
巴斯夫杉杉电 池材料有限公 司主营电动汽车和中高镍电池材料等正极 材料的制造、销售和研发,基于需求供货, 销售产品类型主要为NCM3系、5系、6系、 8系三元前驱体2016年开 始合作生产新能源 汽车电池正 极
营山双鑫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 发以及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基于需求供货,销售产品类型主要为NCM5 系、6系三元前驱体2025年开 始合作生产3c数码 产品
(二)结合相关合同约定、产品交付及验收等,说明公司四季度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依据,是否存在提前确认、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480.06万元,同比大幅增长,主要系2025年下半年以来,张宝资金占用事项等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逐渐消除,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开始正常化。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相关合同约定及产品交付、验收情况具体如下:

客户名称相关合同 签订日期相关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产品交付及 验收时间是否符 合合同 约定
客户二(子公 司一)20250912产品入库签收并验收合格后2025年10月 /2025年11 月
客户二(子公 司二)20250919产品入库签收并验收合格后2025年10月
客户二20251105产品入库签收并验收合格后2025年11月 /2025年12 月
客户名称相关合同 签订日期相关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产品交付及 验收时间是否符 合合同 约定
客户一(子公 司一)2025082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产品交 付完成时起转移至甲方;甲方收 货时对产品数量进行验收;产品 质量按双方确认的《技术协议》 约定质量标准以抽样或检测随货 小样的方式验收,如有异议,甲 方应在收货之日起七天内书面通 知乙方,如未在该期限内通知乙 方,视为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产品质量验收合格2025年10月
客户一(子公 司一)20250928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产品交 付完成时起转移至甲方;甲方收 货时对产品数量进行验收;产品 质量按双方确认的《技术协议》 约定质量标准以抽样或检测随货 小样的方式验收,如有异议,甲 方应在收货之日起七天内书面通 知乙方,如未在该期限内通知乙 方,视为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产品质量验收合格2025年10月 /2025年11 月
客户一20251027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产品交 付完成时起转移至甲方;甲方收 货时对产品数量进行验收;产品 质量按双方确认的《技术协议》 约定质量标准以抽样或检测随货 小样的方式验收,如有异议,甲 方应在收货之日起七天内书面通 知乙方,如未在该期限内通知乙 方,视为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产品质量验收合格2025年11月 /2025年12 月
客户四20250917产品毁损灭失风险自产品交付甲 方时起转移;甲方于到货之日起7 天内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 (抽样检测结果不免除乙方的质 量责任),产品到货7天内甲方未 提出异议的,视为初步验收合格2025年10月
客户名称相关合同 签订日期相关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产品交付及 验收时间是否符 合合同 约定
客户四20250925产品毁损灭失风险自产品交付甲 方时起转移;甲方于到货之日起7 天内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 (抽样检测结果不免除乙方的质 量责任),产品到货7天内甲方未 提出异议的,视为初步验收合格2025年10月
客户四20250930产品毁损灭失风险自产品交付甲 方时起转移;甲方于到货之日起7 天内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 (抽样检测结果不免除乙方的质 量责任),产品到货7天内甲方未 提出异议的,视为初步验收合格2025年10月
客户四20251204产品毁损灭失风险自产品交付甲 方时起转移;甲方于到货之日起7 天内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样检测 (抽样检测结果不免除乙方的质 量责任),产品到货7天内甲方未 提出异议的,视为初步验收合格2025年12月
由上表可知,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客户产品交付及验收符合合同约定,公司收入确认条件为“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上述主要客户收入确认方法均符合公司收入确认依据,不存在提前确认、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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