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ST萃华(0027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18:55:35 中财网
原标题:*ST萃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ST萃华 公告编号:2026-070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萃华,证券代码:002731)交易价格于2026年7月7日、7月8日、7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暂时无法确定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和2026年5月6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22026001号、证监立案字002202600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和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公司已于2026年2月10日和2026年5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公告编号:2026-049)。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2、近期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先生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未发现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暂时无法确定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8),公司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若后续经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萃华,股票代码:002731)自2026年5月6日开市起停牌,截至2026年7月6日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8条第一项规定,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5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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