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旭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时间:2026年07月09日 18:55:37 中财网
原标题:滨海能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旭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滨海能源
股票代码:000695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2号楼1至10层101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2号楼1至10层101内一层201
权益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滨海能源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5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6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7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8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8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方式.............................................................................................9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9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9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9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9
第四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0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六节备查文件.......................................................................................................12
一、备查文件...........................................................................................................12
二、备置地点...........................................................................................................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5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阳集团、 控股股东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 人、旭阳控股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
上市公司、滨海能源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2026年7月7日至9日,旭阳集团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273.6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1.18%;本次权益变动后,旭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 人旭阳控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7,937,978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5%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小数点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旭阳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2号楼1至10层101
法定代表人杨雪岗
成立日期2010年1月8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9320467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 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股东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 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 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 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 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 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 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 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 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 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 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 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化学品);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焦炭(不在北京市内经营)。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0-01-08至2040-01-0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旭阳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2号楼1至10层101内一层201
法定代表人杨雪岗
成立日期2014年8月4日
注册资本4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765503013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科技开发;销售焦炭及副产品、 蒽油、炭黑、沥青、五金交电、机械电器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 部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 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04-08-04至2034-08-0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境外居留权
杨雪岗旭阳集团、旭阳控股 董事、经理中国北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旭阳集团的股权架构图如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旭阳控股的股权架构图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旭阳集团和旭阳控股均为杨雪岗先生实际控制的公司,旭阳集团与旭阳控股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故旭阳集团、旭阳控股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旭阳集团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人之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滨海能源权益外,旭阳控股无其他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旭阳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滨海能源外,杨雪岗先生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证券代码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中国旭阳 集团有限 公司01907.HK通过泰克森有限公 司控制75.93%股份本公司从事投资控股及其附属公司从事生 产/买卖焦炭、焦化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1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5,201,97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82%,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7,937,9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旭阳集团无限售条 件股份33,600,00014.50%36,336,00015.68%
旭阳控股     
  21,601,9789.32%21,601,9789.32%
合计55,201,97823.82%57,937,97825.0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6年7月7日至9日期间,合计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73.6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8%,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增持数量(股)占公司当期总股本 的比例交易价格区间 / (元股)变动方式
7月7日-9日2,736,0001.18%12.23-12.79集中竞价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票均为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票被质押、冻结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旭阳集团自有资金。

第四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和下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旭阳集团于2026年6月24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旭阳控股持有的公司3,3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转让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协议转让前 协议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旭阳集团00.00%33,600,00014.50%
旭阳控股55,201,97823.82%21,601,9789.32%
合计55,201,97823.82%55,201,97823.82%
总股本231,752,139100.00%231,752,139100.00%
该次股份协议转让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不同主体之间的内部转让,自协议转让过户之日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由旭阳控股变更为旭阳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杨雪岗先生。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场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
2026年7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
2026年7月9日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
2026年7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
2026年7月9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天津滨海能源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天津市
股票简称滨海能源股票代码000695.SZ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名称旭阳集团有限公 司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 住址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 2号楼1至10层101
 旭阳控股有限公 司  
   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6号院 2号楼1至10层101内一层201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增加√减少□不 变□,但持股人 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对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持股5%以 上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拥有境内、 外两个以上上市 公司的控制权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 持股数量:55,201,978股 持股比例:23.8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A股 变动数量:2,736,000股变动比例:1.18% 持股数量:57,937,978股 持股比例:25%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时间及方式时间:2026年7月7日-9日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持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是□否√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外,在未来12个月 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明确的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是□否√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旭阳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
2026年7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旭阳控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杨雪岗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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