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陆电子(002121):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725号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及鉴证报告 (2023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3 三、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I10725号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科陆电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科陆电子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7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号》的相关规 定编制,如实反映科陆电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2025 12 31 我们认为,科陆电子截至 年 月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科陆电子截至 2025 12 31 年 月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科陆电子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用,不适用于 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荣富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银娜 中国?上海 2026年 7月 9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不涉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不涉及。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涉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不适用。 四、 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不涉及。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6年7月9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加盖公章) 二〇二六年七月九日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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