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荻微(688173):希荻微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七月 目录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7议案一...................................................................................................................7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7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制定本会议须知: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及中介机构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二、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三、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上午9点00分正式开始,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迟到股东人数、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次数不超过2次。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者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可以根据现场会议进行的实际情况当场对会议议程进行适当的调整。 十四、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会议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五、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交通、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六、其他未尽事项请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77)。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27日上午9: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自编号八座(A8)305-308单元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TAOHAI(陶海)先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7月27日 至2026年7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会议签到 与会人员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与会股东及其代表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开始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数及代表股份数,并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七)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记名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宣布投票表决结果(十)宣读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2:支付股权收购款是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40.00万元用于支付公司收购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所涉部分交易价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部分股权收购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已使用3,002.00万元支付上述股权收购款,尚有3,038.00万元须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确认是否触发支付以及实际支付金额。 注3: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万元除包含剩余的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金额15,711.63万元,还包括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 (一)公司历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在上述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已使用18,903.7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2023年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截至2023年6月19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合计转出17,5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7月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2023年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上述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专户储存与三方监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退回相关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上述决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已将17,500.00万元超募资金退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3. 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截至本议案审议之日,公司在上述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已使用18,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3,971.84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23,566.13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 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公司将注销该等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5月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2025年6月15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的取得日期为2022年1月,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的相关规定。 三、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6)。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表决。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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