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发电(601991):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A股股票简称:大唐发电股票代码:601991 H股股票简称:大唐发电股票代码:0991(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六年七月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发电”或“公司”)为深入落实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业务竞争力,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关用语与《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含义相同。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大唐抚州电厂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扩建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及扩建铁路专用线,铺轨总长5.805公里。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抚州第二发电公司。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818,00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30,000万元。 (3)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投产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唐抚州电厂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赣发改能源〔2024〕506号);已取得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唐抚州电厂2×1000MW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审〔2025〕49号);已取得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唐抚州电厂2×1000MW扩建工程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赣发改能审专〔2025〕11号);已取得赣(2025)临川区不动产权第0011778号和赣(2025)临川区不动产权第0011779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2、大唐吕四港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2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施。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吕四港发电公司。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844,638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50,000万元。 (3)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投产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唐吕四港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3〕1308号);已取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唐吕四港2×100万千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24〕58号);已取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大唐吕四港电厂二期2×1000MW大型高效清洁煤电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苏发改能审〔2024〕48号);已取得苏(2024)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25339号和苏(2024)启东市不动产权第0025340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3、大唐潮州电厂5-6号机组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2×1000MW国产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锅炉采用超超临界变压运行直流炉,采用水-氢-氢冷却方式;同步建设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在已建的煤码头的延长线上新建一座7万吨级煤码头。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潮州发电公司。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856,08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 (3)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投产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唐潮州电厂5-6号机组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核准〔2023〕8号)和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唐潮州电厂7万吨级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潮发改核准〔2023〕4号);已取得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大唐潮州电厂5-6号机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粤环审〔2023〕81号)和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大唐潮州电厂7万吨级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潮环建〔2023〕16号);已取得广东省能源局出具的《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大唐潮州电厂5-6号机组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粤能许可〔2023〕71号)和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唐潮州电厂7万吨级煤码头扩建工程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潮发改节能函〔2023〕3号);已取得粤(2024)饶平县不动产权第0115460号和粤(2024)饶平县不动产权第0007456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已取得粤(2025)饶平县不动产权第0010501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类型为海域使用权,用途为透水性构筑物。 4、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2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机组,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装置。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台州发电公司。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604,30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00,000万元。 (3)项目预计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完成并全部投产后,预计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4)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项目已取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省发改委关于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核准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3〕387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变更核准部分内容的批复》(浙发改项字〔2025〕251号);已取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出具的《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台州头门港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浙环建〔2025〕21号);已取得浙(2025)临海市不动产权第0014053号《不动产权证书》,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用途为三类工业用地。 5、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 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的22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国拨资金支付形成的专项债务。一方面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一方面满足国拨资金相关规定要求。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国拨资金专项应付款不涉及募投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报批事项,亦不涉及使用建设用地的情况。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积极响应“双碳”战略,助力能源结构绿色高效转型 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强国,实施非化石能源十年倍增行动;在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的同时,全面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利用与功能转型,强化煤电兜底保供、深度调峰作用。 公司深入贯彻国家“双碳”战略部署,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资产结构为核心目标,加速推进火电清洁化升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多个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是落实煤炭消费达峰、推动煤电清洁化升级的重要举措。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高效清洁煤电装机占比,为国家“双碳”目标落地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提供坚实支撑。 (2)契合区域能源需求,巩固并提升公司核心盈利能力 公司作为大型综合能源企业,深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核心负荷中心。 江苏、广东、浙江、江西均为我国电力负荷密集区域,用电需求持续刚性增长,现有电源结构中高效清洁机组占比仍有提升空间。本次投资的超超临界火电机组,具备供电煤耗低、调峰能力强、运行稳定等特点,可精准匹配区域高峰用电与电网调峰需求,保障电力可靠供应。项目投产后,将显著扩大公司在重点区域的装机规模,优化电源结构,增强电力业务核心竞争力,提升整体盈利能力与抗周期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全国电力市场的优势地位。 (3)优化资本结构,保障项目建设资金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清洁煤电机组等重点项目建设,资本开支规模较大。 若仅依赖债务融资,将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增加财务费用,制约项目推进与长期发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有效补充公司资本金,提升净资产规模,合理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显著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与财务稳健性。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项目建设,为募投项目提供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按期投产达效,为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4)满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前期取得大唐集团及所属企业拨付的90,010.00万元国拨资金,根据《关于企业取得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财务处理问题的意见》《加强企业财务信息管理暂行规定》《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的以上国拨资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尽快落实为国有权益。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筑牢项目建设基础 随着“双碳”目标推进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我国电力行业加速提质升级。“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强化煤电调峰保供作用。《“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等政策与“十五五”战略衔接,明确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的清洁火电契合国家及地方政策导向,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政策支撑。 (2)电力需求持续增长,保障项目电力消纳 电力行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和支柱产业。近年来我国电力生产量、全社会用电量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全国全社会用电量2024年达到9.8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2025年,我国创下历史新高。项目所在的江西、江苏、广东、浙江四省用电量均保持稳步增长,电力市场需求持续攀升,为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的发电量消纳提供坚实的保障。 (3)运营经验成熟完备,支撑项目高效实施 公司作为全国性电力企业,在装机规模、行业管理经验等方面具备明显优势。 经过数十年经营发展,积累了丰富的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成本管控能力和技术储备以保障项目实施的高效与安全。同时,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优秀管理者和技术人才,为公司电力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提供强大的人才组织保障。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 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其实施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得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会有所增长,现金流状况和财务状况将进一步改善。同时公司的资产结构将得到优化,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到提升。考虑到项目建设周期的影响,本次发行后由于公司净资产将有所提高,在上述项目建成投产前,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会有所降低。随着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水平将有相应增长,净资产收益率也将随之提高。 四、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并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是必要的、可行的。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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