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锋龙股份(0029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6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市公司”)(证券简称:锋龙股份,证券代码:002931)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9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2、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及其控制的公司于2026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250万。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证券简称:锋龙股份,证券代码:002931)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9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公司于2026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优必选及其控制的公司于2026年度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250万。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公司测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告有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