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中煤能源(01898):海外监管公告-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01898) 股份代號: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發表。 以下為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刊發之《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畫的公告》。 承董事會命 中國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 王樹東 中國北京 2026年 7月 20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王樹東、高士崗和廖華軍;非執行董事為徐倩;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景奉儒、詹豔景和黃江天。 *僅供識別 证券代码:601898 证券简称:中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6-027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2026 7 20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中煤”)通知,中国中煤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一、 增持主体 (一)增持主体:中国中煤,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7,615,522,208 A 日,中国中煤直接持有公司 股 股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中煤能 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2,351,000股H股股份,合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8.44%。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 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和证券市场稳定,中国中煤拟实施本次增持股份计划。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形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增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股份发行等事项,中国中煤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中国中煤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中国中煤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七)中国中煤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 其他相关说明 (一)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中国中煤实施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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