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股份(603618):杭电股份: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时间:2026年07月20日 19:30:59 中财网
原标题:杭电股份:杭电股份: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
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2014 17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测算,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测算主要假设及说明
以下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情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12月底完成,该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计算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所导致的股本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691,375,616股,本次向特定对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207,412,684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按发行数量上限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98,788,300股;4、根据公司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8,694,279.26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3,605,632.97元。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
(1)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持平;
(2)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较2025年度增长20%;
(3)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较2025年度减少20%;
以上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本次发行在预案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不进行分红,不存在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7、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691,375,616691,375,616898,788,300
情景1: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9,869.43-29,869.43-29,869.4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31,360.56-31,360.56-31,360.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43-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3-0.43-0.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45-0.45-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0.45-0.45-0.45
情景2: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亏损较2025年度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9,869.43-35,843.31-35,843.3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31,360.56-37,632.68-37,632.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52-0.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3-0.52-0.5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45-0.54-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0.45-0.54-0.54
情景3: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亏损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亏损较2025年度减少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9,869.43-23,895.54-23,895.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31,360.56-25,088.45-25,088.4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35-0.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3-0.35-0.35
项目2025年度2026年度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益(元/股)-0.45-0.36-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 益(元/股)-0.45-0.36-0.36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二、本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及净资产将有所增加。本次发行将显著提升公司营运资金规模,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该等经营效益的产生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发行完成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在本次发行对本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6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光纤预制棒、石英母材与新型光纤研发与制造超级工厂建设项目”和“年产3万吨人工智能用高端电子电路铜箔项目”,系公司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实施的重大举措。

通过此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将更加有利于公司增强产品供应能力,丰富产品结构,拓展公司业务领域,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在市场上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有较强相关性,募投项目的实施具有充分的人员条件、技术条件和市场条件。

1、人员储备
公司已通过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组建了一支拥有丰富经验的优秀团队,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专家的密切配合,已攻关成功多项综合性行业技术难题。此外,公司已与国内知名高校(如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为公司源源不断的输送技术资源及优秀人才。

2、技术储备
公司坚持自主研发战略。光通信业务方面,公司在VAD、OVD、高速拉丝、低损耗、在线和离线缩合拉丝等光纤预制棒核心工艺技术领域持续投入资源实现技术迭代,并在超低损耗光纤、保偏光纤以及多芯、空芯光纤的研发与制造领域与领先企业保持联合开发关系。铜箔业务方面,公司已经引进了国内外先进的生箔机、表面处理机等核心设备,搭建了完备的技术平台。公司掌握了溶铜、生箔、表面处理及分切等全流程工艺技术,针对AI用高端铜箔,重点攻关了高温高延伸性铜箔(HTE)、低轮廓铜箔(LP)、反转处理铜箔(RTF)及超低轮廓铜箔(HVLP)等关键品类,前期主要产品良率不断实现突破。公司已通过汽车行业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技术实力获得市场认可。这些都为后续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证。

3、市场储备
公司持续围绕“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巩固电力电缆业务作为公司稳健发展的“压舱石”,同时将光通信业务与铜箔业务打造为驱动未来增长的两大战略支柱,共同构建协同共生、螺旋上升的业务生态。经过多年经营发展,公司已在电线电缆领域取得优势市场地位。在两大新兴板块,依靠突出的技术实力、优异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交付水准,公司亦获得市场认可。公司已进入国内主流新能源储能企业和国内领先的覆铜板、铝基板及PCB企业供应链体系,与光通信产业链相关生产企业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同时积极拓展轨道交通和电力光缆市场并开拓国外市场,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公司精准把握市场需求变化,借助多年积累的品牌优势和渠道优势,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充分的市场资源。

综上所述,公司具有项目实施的人才资源、技术资源及市场资源,依托公司现有的人才、技术及市场储备,本次募投项目预计能够顺利实施,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采取一系列措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为股东持续创造回报,具体如下:
(一)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确保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董事会能够审慎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科学的方案;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能够充分有效行使相应的权利和职责。

(三)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将调配内部各项资源,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股东的未来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四)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公司将在现有销售服务网络的基础上完善并扩大经营业务布局,致力于为更多客户提供可靠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公司将不断改进和完善研发、产品、技术及服务体系,扩大国内、国际销售市场和服务网络的覆盖面,从而优化公司在国内、国际市场的战略布局。

(五)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提升管理水平,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公司对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相关主体关于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1、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对此作出的上述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本人作出的上述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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