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ASMPT(00522):集团行政总裁变更及委任执行董事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 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ASMPT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522) 集團行政總裁變更及 委任執行董事 茲提述ASMPT Limited(「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六年二月十日之公告,內容有關黃梓达先生擬退任集團行政總裁(「先前公告」)。除非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之詞彙與先前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退任集團行政總裁 董事會謹此宣布,黃先生將於二零二六年八月十一日(「生效日期」)起退任本公司集團行政總裁。黃先生已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有關其退任之事宜須提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或本公司證券持有人注意。 董事會主席樂錦壯先生就黃先生之退任及其對本公司之服務表示:「黃梓达先生為本公司服務逾二十年,當中包括擔任ASMPT集團行政總裁六年,成績斐然。於其任期內,彼在2019冠狀病毒病及行業低迷等艱難時期展現堅定領導,同時鞏固策略基礎,透過新產品開發推動創新,並將營運常規現代化,以更佳服務客戶及僱員。」 董事會謹此對黃先生之卓越貢獻、竭誠服務及對本公司之深遠影響致以衷心謝意。 委任集團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 董事會欣然宣布,Bassel Haddad先生將於生效日期起獲委任為本公司集團行政總裁。 Haddad先生亦將於同日起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 Haddad先生,現年五十一歲,為資深半導體業務、產品及工程管理人員,擁有逾二十五年領導全球機構、推動創新及提供可擴展技術方案之經驗。於其涵蓋工程、產品開發及全球業務營運之職業生涯中,Haddad先生曾成功管理複雜業務,肩負數十億美元級別之損益責任,並結合策略願景、卓越營運及以客為本推動增長。 Haddad先生之領導經驗涵蓋整個半導體價值鏈——包括無晶圓廠公司、集成器件製造商(IDM)及晶圓代工廠——使其具備獨特而全面之行業專長及視野。彼對半導體設計、產品策略、製造及營運之深厚了解,使其在本公司及半導體行業均處於關鍵時刻之際,能夠推動ASMPT之增長及創新議程。 於加入本公司前,Haddad先生曾於SkyWater Technology, Inc.(「SkyWater」)擔任高級副總裁暨晶圓代工解決方案及技術平台總經理,負責領導晶圓代工及先進技術服務業務,包括整體業務策略、市場推廣工作及損益責任。此前,彼於SkyWater擔任先進封裝高級副總裁兼總經理,領導SkyWater之先進封裝業務,包括技術開發、工程、市場推廣及晶圓廠營運。 於二零二四年加入SkyWater前,Haddad先生於英特爾公司(Intel Corporation)任職十四年,曾擔任多個高級領導職位,包括: ? 網絡與邊緣事業群邊緣運算及人工智能副總裁兼總經理 ? 核心、圖像及入門級產品副總裁兼總經理 ? 物聯網事業群產品藍圖、產品及架構副總裁兼總經理 Haddad先生持有以色列理工學院電機工程學士及碩士學位。彼為美國專利及商標局就數碼通訊及系統架構領域頒發之多項專利之主要發明人。 就Haddad先生之委任,樂先生表示:「ASMPT具備獨特優勢,可作為邁向人工智能驅動運算及新一代流動通訊轉型之策略關鍵。Bassel之廣博經驗,加上其領導機構及業務轉型、以及與客戶及生態系統領袖緊密合作之卓越往績,使其尤為適合領導ASMPT集團。」 Haddad先生已與本公司就獲委任為集團行政總裁訂立僱傭協議(「僱傭協議」),自生效日期起生效。僱傭協議並無固定任期,將持續有效,惟任何一方可發出不少於六個月事先書面通知予以終止。 根據僱傭協議,Haddad先生有權享有稅前薪酬待遇,包括年度基本薪金及適用津貼,每年約為905,000新加坡元。彼亦合資格參與本公司之僱員股份獎勵計劃,並每年收取基於表現及留任之股份,其授予及金額將由薪酬委員會釐定。此外,彼將獲發一次性加盟獎金1,000,000新加坡元。 Haddad先生之薪酬已由薪酬委員會根據董事會授權釐定,並已考慮其資歷及經驗、於本公司之職責及責任,以及現行市場狀況及同類職位之薪酬基準。 Haddad先生將不會就其獲委任為執行董事收取任何董事袍金。其委任須根據本公司之組織章程細則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及膺選連任。根據組織章程細則,彼將任職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屆時將合資格膺選連任。 除上文所披露外,於本公告日期,Haddad先生(i)於現在及過去三年並無擔任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的其他董事職務;(ii)與本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定義)概無任何關係;及(iii)無持有或被視為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指之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的任何股份權益。 關於上述委任,本公司並無其他資料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之任何規定須予以披露,亦無任何其他有關該委任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 條本公司證券持有人須知悉的事項。 董事會謹此熱烈歡迎Haddad先生之委任。 承董事會命 ASMPT Limited 主席 樂錦壯 香港,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樂錦壯先生(主席)、張仰學先生、蕭潔雲女士及許明明女士;非執行董事:Hichem M’Saad博士及Paulus Antonius Henricus Verhagen先生。 (本公告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義,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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