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药业(002370):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6-059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7月2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中勋先生《关 于提议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中勋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2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 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基础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邱中勋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如未 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资金总额 提议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关于回购的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邱中勋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 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邱中勋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有 相关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邱中勋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会议审 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在审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尽快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回购方案为准。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7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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