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锦鸡股份(300798):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98 证券简称:锦鸡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2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年04月24日,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2026年05月22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提出的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泰兴锦汇化工有限公司、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英智创新(深圳)科技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整(包含本数),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开具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包括合并报表内公司相互之间)向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累计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贰拾亿元整(包含本数),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本次担保事项的授权期限自本议案通过股东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由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 近日,公司与相关方签署相关担保合同,现将担保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3304202600000002),为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兴化工”)向浦发银行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全资子公司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云染料”)与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3304202600000003)为锦兴化工向浦发银行提供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与股东会审议的情况一致,本次担保额度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17日 注册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敦堠路南侧、家窑路东侧法定代表人:杨军 注册资本:85,000万元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失信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宁夏锦兴化工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一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保证人: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二) 担保期限: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 担保金额:债 权本金最高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 (四) 保证范围: 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四、担保合同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 保证人:泰兴锦云染料有限公司 (一) 担保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二) 保证期限: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 担保金额:债 权本金最高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 (四) 担保范围: 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99,834.70万元,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59.27%。扣除复合担保重复计算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66,129.70万元,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39.26%。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0万元,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期末净资产(未经审计)的0.00%。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不存在涉诉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3304202600000002);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ZB3304202600000003)。 特此公告。 江苏锦鸡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7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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