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江苏无锡 二〇二六年八月 目录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3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7议案一: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7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8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会议须知: 一、董事会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持会议正常秩序和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做好召集、召开股东会的各项工作。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份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由会议主持人按照会议的安排进行;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的发言和提问。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案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它股东的发言,并不得超出本次会议议案范围;在会议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会议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 七、本次股东会共审议2个议案。 八、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8月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①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②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3日。 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翔云路18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现场会议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会议,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四、见证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 五、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向会议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会议须知。 (五)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提问。 (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 (八)推举2名股东代表与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分发现场会议表决票。 (九)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宣读表决结果。 (十二)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会决议。 (十三)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签署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五)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度与现行监管法规有效衔接,规范公司治理,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最新《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议案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具体如下: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的公司总股本246,857,143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4,449,990股后的股份242,407,1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968,500.71元(含税),转增72,722,146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319,579,289股。 2026年6月23日,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公司股份总数由246,857,143股增加至319,579,28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4,685.7143万元增加至31,957.928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以上议案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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