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景光电(301479):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时间:2026年07月23日 20:18:41 中财网

原标题:弘景光电: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证券代码:301479 证券简称:弘景光电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二〇二六年七月
发行人声明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三、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四、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五、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六、本预案中如有涉及投资效益或业绩预测等内容,均不构成公司对任何投资者或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应当理解计划、预测或承诺之间的差异,并注意投资风险。

目录
发行人声明....................................................................................................................1
释义..............................................................................................................................4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条件的说明.......................................5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5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5
(二)发行规模....................................................................................................5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5
(四)债券期限....................................................................................................5
(五)债券利率....................................................................................................5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6
(七)转股期限....................................................................................................7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7
(九)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8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9(十一)赎回条款................................................................................................9
(十二)回售条款..............................................................................................10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11(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11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11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12(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14
(十八)募集资金存管......................................................................................15
(十九)担保事项..............................................................................................15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15(二十一)债券评级情况..................................................................................15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5
(一)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16(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20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20(四)公司财务状况分析..................................................................................21
四、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用途.....................................................................26
五、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26
(一)公司现行利润分配政策..........................................................................26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27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27(四)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程序..............................................................28(五)本公司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28(六)公司未来三年的分红规划......................................................................29
六、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失信情形的声明.................................................29七、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30释义
除特别说明,在本预案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弘景光电、公司、发行人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弘景仙桃弘景光电(仙桃)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
本预案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股东会、股东大会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章程《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持有人、持有人通过认购、交易、受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23年末、2024年末、2025年末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本次发行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拟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且不得向上修正。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其中,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九)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在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一)赎回条款
1
、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值或上浮一定比例(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本次债券持有人赎回全部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转股价格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十二)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

本次可转债给予原股东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优先配售的金额,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上发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十六)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根据所持有的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广东弘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⑦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债本息;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1)当公司提出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2)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可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与公司的整顿、和解、重组、重整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3)当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4)当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5)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6)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7)对变更、解聘债券受托管理人作出决议;
(8)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重要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等可能导致偿债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需要决定或者授权采取相应措施;公司分立、被托管、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4)拟变更、解聘本次可转债债券受托管理人;
(5)担保人(如有)或者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0)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或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63,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多元化应用镜头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1,103.6621,103.66
2光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939.4420,939.44
3红外镜头研发及产业化项目7,956.917,956.91
4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13,000.00
合计63,000.0063,000.00 
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若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十八)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十九)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二十)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十一)债券评级情况
公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度财务报告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报告号为众环审字(2024)0600117号、众环审字(2025)0600194号、众环审字(2026)060000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49,469.1721,604.5712,639.78
交易性金融资产13,716.65--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41,573.6123,165.0117,523.00
其中:应收票据982.41489.861,205.09
应收账款40,591.1922,675.1516,317.91
应收款项融资90.12-254.21
预付款项302.42236.35211.92
其他应收款415.17331.24203.08
存货29,804.8420,321.4412,504.44
其他流动资产6,948.103,943.902,426.25
流动资产合计142,320.0969,602.5245,762.68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46,577.9031,835.1223,898.80
在建工程2,295.2260.61205.17
使用权资产464.91381.01703.35
无形资产6,442.831,320.801,481.47
长期待摊费用1,961.611,880.941,225.67
递延所得税资产1,171.61737.59703.62
其他非流动资产2,250.251,033.961,288.14
非流动资产合计61,164.3437,250.0229,506.23
资产总计203,484.43106,852.5475,268.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102.8911,790.477,488.67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51,900.5228,665.0015,975.90
其中:应付票据4,795.24--
项目2025.12.312024.12.312023.12.31
应付账款47,105.2828,665.0015,975.90
合同负债57.4552.1197.33
应付职工薪酬3,020.623,308.392,148.06
应交税费1,452.85837.36479.38
其他应付款689.56294.59170.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35.99319.271,529.72
其他流动负债989.88497.801,196.82
流动负债合计70,549.7745,764.9929,086.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970.00970.002,462.40
租赁负债155.73136.32435.59
递延所得税负债392.24422.35515.93
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2,193.03547.39369.91
其他非流动负债0.359.6516.07
非流动负债合计4,711.352,085.713,799.90
负债合计75,261.1247,850.7032,886.06
所有者权益:   
股本8,896.534,766.004,766.00
资本公积71,329.6515,986.8815,890.60
盈余公积3,960.522,383.002,210.04
未分配利润44,036.6135,865.9719,516.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28,223.3159,001.8542,382.84
所有者权益合计128,223.3159,001.8542,382.8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03,484.43106,852.5475,268.91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69,177.13109,178.5677,302.16
其中:营业收入169,177.13109,178.5677,302.16
二、营业总成本147,394.8590,421.8064,220.99
其中:营业成本128,961.3476,686.7653,705.96
税金及附加898.99513.66370.43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销售费用2,420.452,079.181,579.96
管理费用6,019.364,234.213,227.94
研发费用8,731.016,737.934,999.99
财务费用363.70170.06336.73
其中:利息费用356.86525.05428.57
利息收入272.51171.95122.6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6.65--
投资收益405.91--
资产处置收益25.8931.32-74.75
资产减值损失-817.45-635.06-502.77
信用减值损失-949.80-331.18-125.92
其他收益1,145.86679.78849.00
三、营业利润21,609.3518,501.6213,226.73
加:营业外收入5.7337.9317.12
减:营业外支出72.69106.88201.3
四、利润总额21,542.3918,432.6613,042.54
减:所得税费用2,262.231,909.931,399.54
五、净利润19,280.1616,522.7311,643.00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19,280.1616,522.7311,643.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19,280.1616,522.7311,643.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8,554.7416,441.3211,429.67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2.272.481.7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2.272.481.74
七、综合收益总额19,280.1616,522.7311,643.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19,280.1616,522.7311,643.0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32,772.4190,496.9374,416.65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673.46466.06997.5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553.10598.79723.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5,998.9791,561.7876,137.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82,120.9544,441.4243,080.7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608.1317,342.0712,391.22
支付的各项税费4,422.922,965.451,812.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343.004,220.153,398.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7,495.0068,969.0960,683.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03.9722,592.6915,454.1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88,41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05.9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09.2736.4399.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8,925.1836.4399.2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8,716.2414,329.5114,528.04
投资支付的现金202,11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0,826.2414,329.5114,528.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901.06-14,293.08-14,428.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61,541.3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100.0021,058.6211,63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0,641.3521,058.6211,63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780.0019,424.008,787.0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9,874.57468.29415.57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97.93618.44683.4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9,952.5120,510.739,886.0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688.84547.891,743.9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的影响-127.15117.37-81.3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7,164.608,964.872,687.9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1,604.5712,639.709,951.7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8,769.1721,604.5712,639.70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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