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长城环亚控股(00583):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辞任、委任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财务总监、审核及薪酬委员会组成及授权代表之变更

时间:2026年07月23日 22:30:27 中财网
原标题:长城环亚控股: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辞任、委任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财务总监、审核及薪酬委员会组成及授权代表之变更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 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 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於百慕達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583)
執行董事及非執行董事辭任、委任執行董事及
行政總裁、財務總監、審核及薪酬委員會組成及
授權代表之變更
王作民先生辭任執行董事、行政總裁、薪酬委員會成員及授權代表,及任志強先生辭任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成員
長城環亞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
(1) 王作民先生(「王作民先生」)因需要投放更多時間於其他工作安排而辭任本公司執行董事、行政總裁、薪酬委員會成員、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之授權代表(「上市規則項下之授權代表」)及根據《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規定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權代表(「公司條例項下之授權代表」)之職務,全部均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及
(2) 任志強先生(「任先生」)因需要投放更多時間於其他工作安排而辭任本公司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成員之職務,全部均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王作民先生及任先生已分別確認,彼與董事會並無任何意見分歧,亦無任何有關彼辭任上述職位的其他事宜須敦請本公司股東垂注。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向王作民先生及任先生於彼等任期內為董事會、本公司及本公司股東作出的寶貴貢獻致以謝忱。

委任王皓明先生為執行董事、行政總裁及授權代表,及委任郭姝女士為執行董事、財務總監及薪酬委員會成員
董事會欣然宣佈:
(1) 王皓明先生(「王皓明先生」)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行政總裁、上市規則項下之授權代表及公司條例項下之授權代表以接替王作民先生,全部均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及
(2) 郭姝女士(「郭女士」)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財務總監及薪酬委員會成員,全部均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王皓明先生及郭女士的簡歷載列如下:
王皓明先生,40歲,彼擁有美國帝博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彼自二零零七年加入中國長城資產管理集團,至今擁有金融行業逾18年經驗。彼曾於二零一三年任長城(天津)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業務主管;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一年期間歷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辦公室業務主管、高級經理及領導工作聯繫人;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四年期間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長城資產」)人力資源部高級經理。王皓明先生於二零二四年至二零二五年期間任中國長城資產(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長城國際」)總經理助理,並自二零二五年十二月起任長城國際副總經理。

王皓明先生已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據此,彼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初步任期為三年,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開始,除非根據上述委任函予以終止。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彼須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

於本公告日期,王皓明先生概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或相關股份或任何債權證中擁有記錄於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352條規定備存之登記冊,或根據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須另行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任何權益或淡倉。

王皓明先生有權就擔任執行董事而向本公司提供的服務從本集團收取董事袍金每年200,000港元,並根據委任函有權就本公司各財政年度收取酌情花紅。

彼將不會就擔任本公司行政總裁收取任何酬金。王皓明先生的酬金經由董事會參考彼於本公司的職務及職責以及本公司之薪酬政策而釐定,並須由本公司薪酬委員會不時檢討。彼的酬金乃涵蓋與本公司訂立的委任函及其後經由董事會批核之任何修訂。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王皓明先生(i)於過往三年並無在任何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董事職務;(ii)目前並無擔任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任何其他職位;(iii)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或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並無任何其他關係;及(iv)並無擁有其他主要任命及專業資格。

除上文所披露資料外,於本公告日期,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13.51(2)(v)條的任何規定,並無任何與王皓明先生有關而須予披露之其他資料,亦無有關委任王皓明先生的任何其他事項須敦請本公司股東垂注。

郭姝女士,39歲,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經濟學碩士學位。彼擁有註冊會計師(CPA)、中國法律職業資格、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特許金融分析師(CFA)及金融風險管理師(FRM)等專業資格。郭女士具備豐富的資金運作、財務分析及風險管理經驗。二零一三年六月至二零一六年八月於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歷任資金營運事業部資金管理處業務副主管、資金市場二處業務主管;二零一六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四月任長城國瑞證券有限公司業務主管;二零一七年四月至二零一八年九月歷任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資金營運事業部同業融資處業務主管、融資一處業務主管;二零一八年九月至二零二四年八月歷任中國長城資產資金管理部融資二處副高級經理、品質控制處副高級經理;二零二四年八月至二零二六年五月任中國長城資產資金營運部品質控制處高級經理。彼於二零二六年六月起任長城國際資金財務部主管。

郭女士已與本公司訂立委任函,據此,彼獲委任為本公司執行董事及財務總監,初步任期為三年,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開始,除非根據上述委任函予以終止。根據本公司之公司細則,彼須於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上輪值退任及膺選連任。

於本公告日期,郭女士概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或相關股份或任何債權證中擁有記錄於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352條規定備存之登記冊,或根據標準守則須另行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任何權益或淡倉。

郭女士並不會就擔任本公司執行董事、財務總監及薪酬委員會成員而向本公司提供的服務從本集團收取任何董事袍金╱酬金,惟根據委任函有權就本公司各財政年度收取酌情花紅。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郭女士(i)於過往三年並無在任何其證券於香港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公眾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董事職務;(ii)目前並無擔任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的任何其他職位;(iii)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或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並無任何其他關係;及(iv)並無擁有其他主要任命及專業資格。

除上文所披露資料外,於本公告日期,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h)條至第13.51(2)(v)條的任何規定,並無任何與郭女士有關而須予披露之其他資料,亦無有關委任郭女士的任何其他事項須敦請本公司股東垂注。

董事會謹此歡迎王皓明先生及郭女士加入董事會。

委任審核委員會成員
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現任獨立非執行董事解文斯博士獲委任為本公司審核委員會成員,自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董事會謹此歡迎解博士履新。

承董事會命
長城環亞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及執行董事
王海
香港,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由本公司執行董事王海先生、王皓明先生及郭姝女士;以及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黎利華女士、梅以和先生及解文斯博士組成。

* 僅供識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