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纳泉能源科技(01597):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R)及13.51B(2)条刊发的公布

时间:2026年07月23日 23:05:25 中财网
原标题:纳泉能源科技: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r)及13.51B(2)条刊发的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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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Nature Energy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中國納泉能源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597)
根據上市規則第13.51(2)(r)及13.51B(2)條刊發的公佈
本公告乃由中國納泉能源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51(2)(r)條及第13.51B(2)條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知會本公司股東,於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本公司獲告知董事會主席及執行董事程里全先生(「程先生」)因其個人其他業務被香港廉政公署(「廉政公署」)邀請協助調查(「該調查」)。程先生已確認,該調查僅與其個人其他業務有關及截至本公佈日期,彼並無就任何罪行遭廉政公署控告。

就董事會所深知、盡悉及確信,該調查與本集團的事務無關;而亦由於程先生主要負責監督本集團日常運營及整體一般管理,而日常生產及營運的執行均由其他執行董事及管理層共同負責,故董事會認為該調查不會對本集團的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經考慮(a)截至本公佈日期董事會當前可獲得的訊息;及(b)該調查尚處於初步階段及仍在進行中而程先生亦未遭受任何指控或控告,董事會暫無注意到任何事項以致認為程先生不再適合擔任董事會主席及執行董事。

董事會將繼續跟進該調查進展,並計劃根據上市規則於獲悉有關該調查的進一步情況時作出更新。

承董事會命
中國納泉能源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程里伏
香港,二零二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兩名執行董事,即程里全先生及程里伏先生;兩名非執行董事,即李浩先生及程里勤女士;及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即洪佩瑜女士、康健先生及李書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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