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301360):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301360 证券简称:荣旗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8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6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24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46.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92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55.074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实施回购: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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