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幸(600340):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重组进展等事项

时间:2026年07月24日 18:30:35 中财网
原标题:*ST华幸: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重组进展等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ST华幸 公告编号:2026-06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进展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通过签约等方式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1,926.69亿元(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券及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发行的境外美元债券重组);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以下属公司股权搭建的“幸福精选平台”及“幸福优选平台”股权抵偿金融及经营债务合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36.62亿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84.32亿元(不含利息,公司金融债务在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后将按照重组协议约定的到期日执行,相应债务金额在调整后的到期日前将从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中予以剔除);
? 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公司新增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0.93亿元。目前相关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以后期间利润的影响。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公司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公司融资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展也受到一定影响。在上述背景下,公司金融债务发生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况,并发生相关诉讼、仲裁案件。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积极推进《债务重组计划》及相关事项落地实施工作。现将上述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一、债务重组相关进展情况
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制订《债务重组计划》并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债务重组计划》主要内容。另外,为推进公司债务重组工作,更好地保障债权人利益,争取进一步妥善清偿债务,同时为进一步改善公司经营状况,持续与部分经营合作方暨经营债权人加强合作,公司以下属公司股权搭建“幸福精选平台”及“幸福优选平台”用于抵偿金融债务及经营债务(相关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披露的临2022-073号公告),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一)《债务重组计划》推进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债务重组计划》中2,192亿元金融债务通过签约等方式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1,926.69亿元(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券371.3亿元的债券重组以及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发行的49.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35.32亿元)债券重组),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202.03亿元。

在符合《债务重组计划》总体原则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九通基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通投资”)发行的公司债券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债券持有人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调整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利率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的临2023-054号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公司九通投资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券存续余额为217.09亿元。债券存续余额变动原因主要为部分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注销持有的债券份额,前述注销债券份额行为系债券投资者基于自身原因及考虑对债权存续形式做出的自主安排,不涉及债务减免,不存在差异化兑付、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及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债券份额注销后发行人将继续按照《债务重组计划》对相关债权人持有的债权进行偿付。

公司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CFLD(CAYMAN)INVESTMENTLTD.在中国境外发行的美元债券(涉及面值总额为49.6亿美元)协议安排重组已完成重组交割(以上详见公司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美元债券债务重组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3-004及临2023-006))。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美元债协议重组安排、《债务重组协议》,公司已通过信托偿债的方式完成对223.48亿元金融债务的清偿。根据股东会授权,公司决定不再实施剩余16.52亿元信托受益权份额的抵债交易,该部分信托受益权案的主要内容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等相关公告。

(二)以下属公司股权抵偿债务情况进展
公司以不超过“幸福精选平台”74%的股权与金融及经营债权人实施债务重组,以不超过“幸福优选平台”49%的股权与经营债权人实施债务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下属公司股权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编号:临2022-073)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优化并增加以下属公司股权份额实施债务重组的公告》(编号:临2024-047)。

截至2026年6月30日,相关金融及经营债权人已获得“幸福精选平台”股权比例约为45.83%,相关经营债权人已获得“幸福优选平台”股权比例约为11.56%,以下属公司股权抵偿债务情况进展如下:
公司以下属公司股权搭建的“幸福精选平台”股权抵偿金融债务金额(本息合计,下同)约为人民币174.54亿元,相关债权人对应获得“幸福精选平台”股权比例约为43.00%;
公司以下属公司股权搭建的“幸福精选平台”及“幸福优选平台”股权抵偿经营债务金额约为人民币62.08亿元,相关债权人对应获得“幸福精选平台”股权比例约为2.83%,获得“幸福优选平台”股权比例约为11.56%。

二、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相关情况
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未能如期
偿还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形式的债务金额为人民币10.70亿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84.32亿元(不含利息,公司金融债务在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后将按照重组协议约定的到期日执行,相应债务金额在调整后的到期日前将从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中予以剔除)。

公司将坚决恪守诚信经营理念,积极解决当前问题,落实主体经营责任。以“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的原则,稳妥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三、诉讼、仲裁相关情况
近期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为10.93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77.43亿元绝对值的6.16%。前述案件中,具体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及过往案件进展情况详见附件。

本公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目前尚在进展过程中,尚待司法机关审理及公司与相关当事人积极谈判协商,案件的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以上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5日
附件:诉讼、仲裁案件情况
1、新增案件情况

公司所 处当事 人位置当事人 对方主要案由涉案金额 (万元)主要诉讼和仲裁请求目前所处的 阶段
被告债权人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23,985.1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3,743.37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罚息、违约金等暂计241.74万元; 原告有权以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抵押权利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已立案
   17,896.15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7,723.00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罚息、违约金等暂计173.15万元; 原告有权以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抵押权利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已立案
   16,790.64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16,790.64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罚息等;原告对被告的未售房 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已立案
   10,126.33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030.00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罚息、违约金等暂计96.33万元;原 告有权以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抵押权利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已立案
   9,485.47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9,396.00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罚息、违约金等暂计89.47万元;原 告有权以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抵押权利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已立案
   9,230.77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9,143.70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罚息、违约金等暂计87.07万元;原 告有权以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抵押权利价值范围内优先受偿。已立案
   5,776.96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5,742.72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罚息暂计34.24万元,计算至全部还 清之日止;原告有权以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抵押权利价值范围内 优先受偿;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已立案
   2,096.15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083.73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罚息暂计12.42万元,计算至全部还 清之日止;原告有权以被告提供的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在抵押权利价值范围内 优先受偿;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已立案
1,000万元以下案件     
被告/ 被申请 人合作方其他纠纷 类9,280.22原告/申请人主张被告/被申请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被告/被 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等费用。已立案
 建设工 程施工 方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纠纷类3,573.03原告/申请人主张被告/被申请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支付逾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对于所建 设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已立案
 商品房 购买方商品房销 售合同纠 纷类649.06该类案件的诉讼请求主要分为四类:一是要求解除原告/申请人与被告/被申请人签署的商品房 买卖合同;被告/被申请人向原告/申请人支付违约金;被告/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等 费用;二是要求被告/被申请人退还购房款;承担逾期退还购房款的违约金或利息;承担案件受 理费等诉讼费用;三是要求被告/被申请人维修房屋;承担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承 担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四是要求被告/被申请人退还电商款;承担案件受理费等费用。已立案
 票据持 有人票据纠纷 类387.39原告/申请人要求被告/被申请人支付票据本金;被告/被申请人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 布的贷款利率标准支付利息;被告/被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已立案
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公司所 处当事 人位置当事人 对方主要案由涉案金额 (万元)主要诉讼和仲裁请求目前进展
被告债权人金融借款 合同纠纷150,972.17请求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124,030.81万 元,支付利息14,538.28万元;罚息、复利以未 偿还的本金为基数,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 告支付违约金12,403.08万元;原告在上述确认 的债权范围内,对被告提供的质押财产享有优先 受偿的权利;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 师费。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24,030.81万元;截至2025年9 月24日利息14,538.28万元,罚息4.48万元,复利0.01万 元,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被告支付违约金12,403.08万元; 原告在上述债权范围内对被告提供的质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 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建设工 程施工 方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 纠纷10,450.23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签署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被告支付工程款10,450.23万元;被告承 担全部工程项目尚欠工程款从结算后应支付款 项之日起至价款本息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及违约 责任;原告享有建设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被告承 担本案诉讼费用(含造价咨询或鉴定费)。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截至协议签订之日,原告起诉的案涉工程项目,其中8项工 程已经完成结算并签订了结算协议,结算总金额为7,970.98 万元,被告已累计向原告支付工程款4,319.14万元,剩余 3,651.84万元未支付。 2、原告起诉的案涉工程项目,其中8项工程已验收正在办理 结算,前述8项工程,被告已累计向原告支付工程款6,063.42 万元。 3、原告起诉的景观工程项目和照明工程项目应分别于2026年 6月30日、2026年7月30日前与原告签订书面合同。 4、本协议第一项未付的3,651.84万元工程款,被告承诺分二 次完成支付:被告在2026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第一笔工 程款2,700.00万元;被告在2027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支付 第二笔工程款951.84万元;以上款项,被告付款前,原告须按 照被告要求开具足额且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告逾期 开票的,被告付款时间相应顺延。
     5、就本协议第二项未结算完成的工程项目,原、被告双方经协 商一致,同意在2026年9月30日前完成结算并签订书面结算 协议,补齐相关手续。就该部分项目的工程款,原、被告双方 均同意在办理完结算及相关手续后,一年内支付结算价款的 40%,剩余60%在两年内支付完成(若有工程质保金,按照双方 合同约定予以相应扣除,合同约定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及时返 还)。若因双方原因未能在2026年9月30日前确定最终结算 价款,则未确定的合同项目另行处理。 6、被告应按照本协议履行支付义务,若被告延迟履行则按照同 期银行贷款利率LPR支付利息。 7、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8、被告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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