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精工(002611):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

时间:2026年07月27日 18:22:09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精工: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6-04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调整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最高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拟调整2026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额度。

2026
该事项尚需提交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前期获批的 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
经分别于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自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生效之日起,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最高额度为2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有效期内委托二、调整 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况
2026年4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重大资产出售交割完成的公告》,宣告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已过户完成,交易对方已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全部交易对价81,673.36万欧元。上述资产出售所得资金已于2026年第二季度到账,上市公司资金实力得到进一步增厚。

基于2026年度公司旗下三大主营业务板块的阶段性发展情况,2026年内公司账面闲置自有资金较多,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拟调整2026年度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额度。调整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最高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调整后 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以及在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净资产收益率,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二)委托理财的额度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最高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委托理财的方式
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上述金融机构发行的相关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的有效期限
自2025年度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自有资金。

(六)相关授权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审批通过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上述委托理财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6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将《关于调整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委托理财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所投资的理财产品可能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市场波动的影响。

2、若发生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或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或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形,或其他可能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将可能导致公司承受一定程度的投资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相关团队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将定期对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操作情况进行审查、审计,并形成书面报告向集团管理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后续随着公司主业发展以及公司科技转型战略的持续落地、公司旗下智能海洋装备、具身智能机器人装备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将逐步压缩委托理财额度,进一步将自有资金用于聚焦主业、做大做强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的资金需求,以及在保证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价值,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39 - 37 -
《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在年度报告中的会计核算方式以公司审计机构意见为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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