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易录(30021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代码:148002.SZ 债券简称:22华录0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26年7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涉及的内容来源于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开信息。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简称:“22华录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三)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5亿元。 (四)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六)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80%。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起息日:2022年8月17日。 (八)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九)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17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十)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十一)最新信用级别:根据《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调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联合〔2026〕2110号),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 (十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易华录”或“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披露《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就公司终止评级情况进行公告: (一)评级终止情况 1、评级机构名称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终止对象 公司主体及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新基建)(第一期)债项信用评级,债券简称“22华录01”,债券代码“148002”。 3、终止前的评级结论 根据联合资信于2026年7月24日出具的《关于终止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联合〔2026〕6240号),根据最新评级结果,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22华录01”信用等级为AA,展望均为负面。 4、终止原因及时间 截至目前公司正处于预重整阶段,根据2026年7月17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前兑付“22华录01”的议案》,本期债券将提前兑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后续工作安排等实际需要,公司决定终止和联合资信信用评级的合作,即不再委托联合资信对公司主体及“22华录01”进行信用评级。 根据有关法规、监管规定、自律规则及联合资信《终止评级制度》,2026年7月24日联合资信出具了《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联合〔2026〕6240号),决定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对公司主体及“22华录01”信用评级,并将不再更新公司主体及“22华录01”的评级结果。 (二)影响分析 发行人与联合资信沟通一致,终止对公司主体及“22华录01”的信用评级。 该事项未违反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事项,不存在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存续债券的兑付安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德证券后续将继续密切关注发行人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担保人资信状况和担保能力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相关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风险的严重程度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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