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博特科(300757):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时间:2026年07月27日 19:45:23 中财网
原标题:罗博特科: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57 证券简称:罗博特科 公告编号:2026-042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为商业秘密,履行披露义务可能会引致不当竞争,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履行内部涉密信息披露豁免流程,对本次交易对手方信息及合同具体细节进行豁免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ficonTECServiceGmbH(以下简称“ficonTEC”)与交易对手方,即一家于纽交所上市的公司H的子公司在2026年7月23日签订单笔日常经营合同,金额约为1,674万欧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1.29亿元),系用于光纤阵列(FAU)等光学元器件量产的自动化制造设备及服务订单,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13.59%,达到公司自愿披露日常重大经营合同的披露标准。

现将合同以列表方式汇总披露如下:

序号签署时间交易对手方名称合同金额(不含税)合同标的
12026年7月 23日公司H的子公司1,674万欧元(折合人 民币1.29亿元)光学元器件量产的自动 化制造设备及服务
二、合同交易对手介绍
(一)交易对手公司情况
公司H及其子公司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
ficonTEC在2023年、2024年、2025年1-4月期间尚未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因此,2023年、2024年、2025年1-4月ficonTEC及其子公司与公司H及其子公司发生的类似交易不纳入公司信息披露范围。2025年5月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披露的单笔金额为1,674万欧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1.29亿元)的订单外,ficonTEC及其子公司与公司H及其子公司发生类似交易金额约为388万欧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0.3亿元)。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交易对手方公司H在纽交所上市,公司H及其子公司资信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ficonTEC与公司H的子公司在2026年7月23日签署的单笔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约为1,674万欧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1.29亿元),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本次合同的签订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公司全资子公司ficonTEC与公司H的子公司在2026年7月23日签署的单笔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金额约为1,674万欧元(不含税,折合人民币1.29亿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比例约为13.59%,如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2026年度及未来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其次,随着AI算力规模与运算性能不断提升,光互连在满足带宽、能效、集成密度与可靠性指标方面的作用愈发关键。本合同设备基于ficonTEC自身的模块化、自动化架构打造,在一体化生产体系内集成精密装配、光学对准耦合、性能测试、外观检测及全流程工艺自动化能力,可助力客户将复杂光子产品从研发样机阶段落地至规模化量产,同时满足光互连产品对精度、一致性、良率的严苛要求,具备领先的技术优势。最后,本次合同涉及金额重大,体现了客户对公司全资子公司ficonTEC的高度认可与信赖,有助于进一步夯实客户关系,预计将发挥重要示范效应并将显著提升公司整体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上述合同的履行有助于公司提升在光纤阵列(FAU)等光学元器件自动化制造设备前沿领域的技术水平,巩固领先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

上述合同的履行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ficonTEC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ficonTEC的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四、风险提示
公司和上述交易对手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交易双方签订的日常经营合同。

特此公告。

罗博特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