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东微(68817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28日 21:31:34 中财网
原标题:燕东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37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控产投”),电控产投为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东微”或“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的控股子公司,是构建北京电控“产业+资本”发展模式的重要支撑,主要围绕集成电路、半导体显示和人工智能的上下游产业链开展投资以及资源整合,主要业务包括基金管理、股权投资及市值管理。

?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电控产投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高于30,000
人民币 万元。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7月28日,公司收到电控产投《关于增持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名称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增持主体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 ?是 ?否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__________
持股数量9,316,411股
持股比例(占总股本)0.65%
12 本次公告前 个月内 增持主体是否披露增持 计划?是(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 ?否
  
本次公告前6个月增持 主体是否存在减持情况?是 ?否
上述增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北京电控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9,316,4110.65北京电控直接持有电控产投68.58%股 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方华创创新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及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持有电控产投13.54%、11.11% 和6.77%的股权; 北京电控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人,天津京东方创新投 资有限公司为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 责任公司645,657,11245.23 
 天津京东方创新投 资有限公司93,164,1106.5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602,8841.58 
    限公司下属全资子企业; 北京电控直接持有北京电子城高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5.49%股权,为北 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合计770,740,51753.99 
注:以上持股比例均为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两位。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增持主体名称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 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
拟增持股份种类公司A股股份
拟增持股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拟增持股份金额A股:15,000万元~30,000万元
拟增持股份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拟增持股份比例 (占总股本)以实际发生为准
拟增持股份价格本次增持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内,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 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 露。)
拟增持股份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拟增持主体承诺北京电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 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实施完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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