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92024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时间:2026年07月29日 18:01:39 中财网
原标题:利尔达: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利尔达  
保荐代表人姓名:朱星晨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毅联系电话:0571-85115307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朱星晨、张毅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6年1-6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1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股东会、董事会运作情况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 (3)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相关会议文件; (4)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管理场所。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 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 制股东、 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 变化
(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了公司的部门设置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决议资料; (2)取得并审阅公司内部审计部的相关制度、会议文件等; (3)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4)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2.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  
3.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5.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了股东名册; (2)查阅了已披露的信息公告;   
1.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控 制股东、 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 变化
(四)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序时账、银行日记账; 2 ()查阅了已披露的信息公告; (3)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1.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3.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不存在异常资 金往来  
(五)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3)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4)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3.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4.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5.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网站刊载  
(六)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 ()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管理场所; (3)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仅 为对子 公司担 保,下 同)  
7.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者风险  
(七)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取得并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 (3)审阅与募投项目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注1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 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等是否与招 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八)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资料; (2)访谈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并查看公司经营情况; (3)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注2 )  
2. 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九)大额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序时账、银行日记账; (2)填写大额资金流水核对表; (3)对相关人员访谈。   
1.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2.大额资金往来是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看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与公司披露的承诺比对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十一)现金分红制度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章程及三会决议文件;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阅公司现金分红制度   
1.是否制定了现金分红制度  
2.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1)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2)查阅公司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3)查看行业研究报告,关注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动态。   
1.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注1: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5月使用完毕并完成销户。 注2:2026年1-3月,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1,500.44万元(未审数 ),同比增加509.92%,主要系报告期内市场回暖,公司收入和毛利额较上年大幅增长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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