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600320):振华重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一、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13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87元/股。 二、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核查意见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数量和涉及激励对象名单、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规定相应注销股票期权共计58.00万份。 三、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及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行权条件已经达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354名激励对象涉及的子企业考核等级结果、个人考核等级结果合规、真实,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首次授予327名、预留授予15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第一个行权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2296.3437万份,行权价格为3.13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可行权数量为113.8941万份,行权价格为3.87元/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7月2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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