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德方纳米(300769):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69 证券简称:德方纳米 公告编号:2026-066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对外担保概述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1,800,000.00 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 务额度),最终额度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及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义务担保等)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50,000.00万元(不包含低风险业务额度),担保范围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德方”)、控股子公司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曲靖麟铁”)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曲靖分行”)申请了综合授信,建设银行曲靖分行为曲靖德方提供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建设银行曲靖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曲靖德方的该笔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整的保证担保;建设银行曲靖分行为曲靖麟铁提供总额为人民币3,500.00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与建设银行曲靖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曲靖麟铁的该笔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整的保证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曲靖德方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曲靖德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4.曲靖德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曲靖麟铁 1.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曲靖麟铁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曲靖麟铁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银行曲靖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 2.债务人: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与最高债权限额: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5.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二)建设银行曲靖分行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行 2.债务人:曲靖市麟铁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与最高债权限额: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本最高额保证项下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 5.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四、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的说明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曲靖麟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主要原因为曲靖麟铁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在公司为曲靖麟铁提供担保时,曲靖麟铁就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曲靖麟铁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含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698,471.28万元,占公司139.95%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均系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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