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合纵(300477):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ST合纵 编号:2026-045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6年7月24日,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债权人江苏伟拓力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拓力”或“申请人”)送达的《关于申请对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及预重整的通知》,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申请。同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的《通知书》,通知公司被江苏伟拓力以债权人名义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2、2026年7月29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6)京01破申782号《决定书》,以及(2026)京01破申782号之一《决定书》,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3、法院本次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如果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收到北京一中院作出的(2026)京01破申782号《决定书》,《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江苏伟拓力电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纵科技)重整,并申请对合纵科技启动预重整,合纵科技无异议,并自愿承担预重整的相关义务。为降低重整成本、提高重整成功率、有效识别其重整价值及重整可行性,本院决定对合纵科技启动预重整。预重整期间,合纵科技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配合本院依照相关规定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二)勤勉经营管理,妥善决定经营事务和内部管理事务,妥善维护资产价值; (三)配合临时管理人的调查,如实回答并提交材料,及时向临时管理人报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尤其是对财产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行为和事项,接受临时管理人的监督; (四)依法如实披露可能影响利害关系人就预重整方案作出决策的信息,就预重整方案作出说明并回答有关询问; (五)停止对外清偿债务,但清偿行为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或者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的清偿除外; (六)积极与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二、法院指定的临时管理人基本情况 根据《决定书》(2026)京01破申782号之一,北京一中院指定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根据《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之相关规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调查债务人的基本情况、资产及负债情况,涉诉涉执情况;(二)查明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 (三)监督债务人履行《北京破产法庭破产重整案件办理规范(试行)》规定的义务,并及时向本院报告; (四)明确重整工作整体方向,组织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协商拟定预重整方案; (五)根据需要指导和辅助债务人引进重整投资人; (六)根据情况向本院提交终结预重整程序的申请和预重整工作报告;三、启动预重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债权债务清理及经营工作安排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有利于公司与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利益相关方展开沟通,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尽快制定可行的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工作进程和效率以及重整计划表决通过的成功率。如公司预重整成功并顺利实施重整,将有利于公司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预重整期间,公司将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临时管理人开展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公司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推进公司预重整工作进展;同时,公司将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四、风险提示 1、北京一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正式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后续若收到法院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若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如果后续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且重整顺利实施完毕,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6)京01破申782号《决定书》; 2、(2026)京01破申782号《决定书》之一。 特此公告。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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