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矿业(600711):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时间:2026年07月29日 19:56:35 中财网
原标题:盛屯矿业: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26-05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屯矿业”)本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确定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详见公司2026-016号公告)2、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48,92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增加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关联方2026年原 预计金额本次新增金 额本次增加后 2026年全年预 计金额2026年1-6 月关联方累 计已发生的 交易金额
向关联人 销售产品四川朗晟新 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及其 关联公司-33,000.0033,000.00-
向关联人 销售产品四川致远锂 业有限公司-1,200.001,200.00-
向关联人 购买产品 及接受劳 务四川赛孚迅 储能技术有 限公司及其 关联公司7,770.006,950.0014,720.00475.22
合计 7,770.0041,150.0048,920.00475.22
注1:上述预计额度不构成公司的业绩预测或业绩承诺,公司与关联人的实际交易金额将根据相关产品及原材料市场价格及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确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四川朗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晟新材料”)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朗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90,8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战鹏
(4)注册地址:四川省射洪市经济开发区南风路86号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22MA7K9BRGXG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销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厦门创益盛屯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1.8502%,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1.0132%,海南峰和峰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0132%,凯博子宜(湖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3524%,凯博宏泰(湖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119%,凯博(成都)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1498%,遂宁遂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5066%,四川朗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2026%。

(8)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朗晟新材料资产合计221,194.66万元,负债合计142,412.51万元,净资产78,782.15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92,333.59万元,净利润513.05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朗晟新材料资产合计296,435.38万元,负债合计200,705.60万元,净资产95,729.78万元;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82,440.36万元,净利润2,947.6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9)资信情况说明:朗晟新材料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关系介绍
朗晟新材料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盛屯集团”)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公司董事陈东先生为深圳盛屯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长熊波先生为朗晟新材料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朗晟新材料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锂业”)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致远锂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3,333.333333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刘波
(4)注册地址:四川省绵竹市德阳阿坝生态经济产业园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83327006957A
(6)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研发、销售:氯化锂、碳酸锂;生产、销售:氢氧化锂、无水硫酸钠、锂渣;锂离子电池的研发、生产、销售;销售:矿产品;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7)股权结构: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5%,兴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

(8)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
414,355.77万元,负债合计230,673.51万元,净资产183,682.26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6,684.26万元,净利润6,222.13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资产合计373,495.32万元,负债合计148,452.20万元,净资产225,043.12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87,684.50万元,净利润21,352.8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9)资信情况说明:致远锂业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关系介绍
致远锂业是上市公司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新锂能”)的控股子公司,盛新锂能与公司同为深圳盛屯集团控制的公司,公司董事陈东先生为深圳盛屯集团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四川赛孚迅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孚迅”)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赛孚迅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刘达成
(4)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沙堰街40号1栋6楼601号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6MA7MB6GP2J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池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分支机构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充电桩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8)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42,432.24万元,负债合计30,013.07万元,净资产12,419.17万元;2025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511.42万元,净利润2,094.88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6月30日,资产合计42,988.08万元,负债合计24,783.07
万元,净资产18,205.00万元;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934.88万元,净利润899.3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9)资信情况说明:赛孚迅资信情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关系介绍
赛孚迅为深圳盛屯集团的下属子公司,深圳盛屯集团亦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陈东先生为深圳盛屯集团董事长;赛孚迅与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朗晟新材料及其关联方主要发生磷酸铁产品销售等业务,与致远锂业主要发生硫酸销售业务,公司及子公司与赛孚迅及其关联公司主要发生光伏储能项目相关设备及服务的采购,以上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参照市场化公允价格定价,结合地方定额、行业公允价格确定最终相关产品及服务的交易价格。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均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同时参照公司与其他交易对方发生的同类交易价格,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等市场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开展和执行,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客观需要。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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