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鸣股份(300967):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
证券代码:300967 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9 债券代码:123189 债券简称:晓鸣转债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967,证券简称:晓鸣股份 2、债券代码:123189,转债简称:晓鸣转债 3、修正前转股价格:19.09元/股 4、修正后转股价格:15.18元/股 5、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6年7月31日 6、转股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9年4月5日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3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9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募集资金净额为323,959,05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XYZH/2023YCAA1F0099《验资报告》。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4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晓鸣转债”,债券代码“123189”。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1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0月1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4月5日)止。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根据《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12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0月1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4月5日)止,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9.43元/股。 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7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0,211,500股减少为189,498,611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晓鸣转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应作出相应调整,鉴于公司因回购注销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晓鸣转债”转股价格从19.43元/股调整为19.46元/股。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12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9,504,147股减少为187,561,272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晓鸣转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应作出相应调整,鉴于公司因回购注销完成限制性股票,“晓鸣转债”转股价格从19.46元/股调整为19.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12月16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87,568,380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893,500股后的股本185,674,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7日。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晓鸣转债”转股价格从19.54元/股调整为19.3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5月27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6年5月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87,571,271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1,895,100股后的股本185,676,1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情况,“晓鸣转债”转股价格从19.34元/股调整为19.0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6年5月26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规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截至2026年7月13日,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晓鸣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三、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且持有“晓鸣转债”的股东须对本次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了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确定本次修正后的最终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全权办理本次转股价格修正的全部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3、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晓鸣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四、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5.176元/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14.593元/股,本次修正后“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综上所述,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公司股价走势及长期发展规划等因素,董事会决定“晓鸣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5.18元/股,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年7月31日起生效。自2026年7月31日之后,若“晓鸣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晓鸣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晓鸣转债”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4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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