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瑞达期货(002961):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17:22:09 中财网
原标题:瑞达期货: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6-059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发展计划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2026年度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瑞达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等。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授信或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授信或担保终止时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授信额度的情况下,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控股孙公司厦门瑞达源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源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最高敞口授信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达置业”)为瑞达源发向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近日,公司收到瑞达置业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瑞达源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桃园路18号2304室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汪金华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1年6月23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TF8G62K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贸易经纪;经济贸易咨询;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金属制品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谷物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豆及薯类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孙公司,持股60%。

10、瑞达源发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5-12-31(经审计)2026-3-31(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25,544,833.45196,850,777.12
负债总额16,155,429.1585,256,474.15
净资产109,389,404.30111,594,302.97
项目2025年度(经审计)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8,199,997.502,939,864.90
净利润6,139,653.702,204,898.67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厦门瑞达置业有限公司
2、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受信人:厦门瑞达源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根据《综合授信协议》,授信人与受信人签订的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余额(最高授信额度3,000万元)的60%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00万元。由此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保证人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5、保证人的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7、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孙公司瑞达源发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瑞达源发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瑞达源发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达置业为瑞达新控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44,123.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0%。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七、报备文件
瑞达置业与光大银行厦门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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