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王科技(30135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1355 证券简称:南王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3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惠东工业区(东桥镇莲塘村560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凯声先生 7、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7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有111人,代表股份85,480,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159%(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5,86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9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29,615,0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8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5人,代表股份8,235,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5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2,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8,212,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8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5,09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628%;反对4,5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91%;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3,689,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036%;反对4,5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795%;弃权2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9%。 关联股东陈凯声、彭辉波、晋江永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惠安众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晋江永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数55,842,500股。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4,550,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7% 732,800 0.8573%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弃权19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305,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145%;反对7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8.8983% 196,600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873%。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李明文律师、黄馨谊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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