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勤科技(68818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灿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灿勤科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议案 1-9、议案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程序进行计票及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及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及参加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8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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