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君正(30022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A股股份
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6-049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 提议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收A 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刘强先生《关于提议公司回购 股股份的函》。刘强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刘强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30日 二、 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刘强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回购完毕后计划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 提议的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计划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相关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四、 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刘强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其一致行动人减持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五、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刘强先生目前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刘强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 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刘强先生承诺将积极推进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 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根据上述提议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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