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神雾节能(000820):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公告编号:2026-055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联合立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立本”)为原告。 3、涉案的金额:12,851,605.46元。 4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提起上诉。公司将根据最终判决结果依法主张相应债权本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经公司初步判断,该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联合立本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于2024年对涉及本次诉讼项目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收到案涉款项的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按照会计准则对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转回,相关债权的确认和回收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和现金流,最终影响尚需根据款项收回情况及审计情况确认。 5、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案件的诉讼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2026年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合立本收到《宜兴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宜兴市人民法院传票》【案号:(2026)苏0282民初1689号】。因债务人江苏鲲鹏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其破产管理人对联合立本申报的债权不予确认。为维护合法权益,联合立本特诉请法院确认申报的债权及违约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6)苏0282民初1689号】,就原告联合立本与被告鲲鹏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具体判决如下: (一)确认联合立本对鲲鹏公司享有普通债权本金12,851,605.46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驳回联合立本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包括子公司在内)暂未获悉其他需披露的诉讼事项。公司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该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公司将提起上诉,公司将根据判决结果依法主张相应债权本金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经公司初步判断,该诉讼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联合立本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于2024年对涉及本次诉讼项目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将根据后续实际收到案涉款项的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按照会计准则对已经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转回,相关债权的确认和回收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和现金流,最终影响尚需根据款项收回情况及审计情况确认。 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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