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科陆电子(002121):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20:32:21 中财网
原标题:科陆电子: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52,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06.95%;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73,940.25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7.43%,前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投标、合同履行有关事项及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含)人民币252,000万元(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5年12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受信人)在约定期间内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授信人)办理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直 接或间接 持股比例经审批可用 的担保额度 (万元)截至目前 担保余额 (万元)担保余额占公 司截至2026年 3月31日净资 产比例
公司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100%80,00041,147.15115.99%
公司CLEnergyStorageCorporation100%7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 币)27,793.1078.34%
公司CLOUEnergyStorageB.V.100%3.6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 币)--
公司PTKLOUTEKNOLOGI INDONESIA100%4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 币)--
公司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100%3,000--
公司佛山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100%3,000--
公司深圳市科陆智慧工业有限公司100%10,0005,00014.09%
公司科陆国际技术有限公司100%10,000--
合计-252,00073,940.25208.43% 
备注:美元按2026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6.8109折算。

上述担保事项在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科陆”)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春华路358号
法定代表人:梅加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储能电池、储能电池包PACK系统、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系统及其零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

2、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宜春科陆9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科陆能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宜春科陆1%股权。

3、基本财务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宜春科陆总资产220,727.46万元,总负债206,031.59万元,净资产14,695.87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9,996.94万元,利润总额4,195.88万元,净利润3,279.76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2026年3月31日,宜春科陆总资产264,365.82万元,总负债249,345.76万元,净资产15,020.06万元;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3,048.18万元,利润总额419.59万元,净利润314.05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有关主要内容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信人:宜春市科陆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所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5,000万元
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252,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06.95%;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为73,940.25万元(其中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6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07.43%。

上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对外担保不涉及逾期债务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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