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治信息(300571):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6-044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投资可能受到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同时,投资基金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政策、经济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亦可能面临投资失败及亏损等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购投资基金份额人民币1,000万元为限对基金承担有限责任,承受的最大损失规模不超过上述认购投资总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参与的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期。基金在运营过程中存在运营风险及资金损失风险;基金投资标的的价值取决于投资对象的经营状况,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基金存在流动性风险、税收风险及法律与政策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其他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平治智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治智凯)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上海犇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犇驰投资”)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嘉兴犇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嘉兴犇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募集目标总规模上限为5,350万元人民币,基金首期工商登记认缴出资总额为3,2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基金首期工商登记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为31.25%。 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存在同业竞争,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上海犇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犇驰投资”)(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342367902L (三)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四)成立日期:2015年5月25日 (五)法定代表人:平杰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七)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588号4幢 (八)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除金融、证券等国家专项审批项目)。 (九)股东信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平杰持有其80%的股权,阮丽燕持有其20%的股权。 (十)犇驰投资已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8252。 (十一)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犇驰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私募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十二)诚信情况: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参与投资基金的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一)合伙企业名称:嘉兴犇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成立时间:2026年2月2日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K6P1MAXJ (四)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五)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222-27 (六)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私募基金从事创业投资活动。 (七)合伙企业规模:本合伙企业募集目标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5,350万元,基金首期工商登记认缴出资总额为3,200万元。剩余2,150万元为预留募集上限额度,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募集全部或部分预留份额。 (八)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五年,自基金成立日起计算。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合伙企业可以延长存续期,但不得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超过十年。 (九)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犇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十)合伙企业各主要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企业投资范围: 1、上海图灵智算量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2、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 (十二)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对拟投资基金不构成控制,该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十三)管理模式及管理费 1、管理模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本合伙基金为本合伙基金选择具备资质的托管机构,并与选定的托管机构另行签署《托管协议》约定托管服务的具体内容,托管机构相关职责以《托管协议》约定为准。 2、管理费:除另有约定外,就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合伙企业应向普通合伙人支付管理费,普通合伙人同意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合伙企业只需支付前三年的管理费,每年应支付的管理费为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总和的2%。 (十四)投资决策和程序 普通合伙人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委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成员人选由普通合伙人确定。投委会设主任1名,由普通合伙人确定,负责召集并主持投委会会议。投委会成员的任期与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一致。投委会会议表决均采用书面形式,投委会各成员一人一票;表决意见只能为同意或不同意,不得弃权;表决意见不得附生效条件。 (十五)利润分配及亏损承担 1、合伙企业存续及清算期间,投资项目退出收益在支付合伙费用后,依次用于:返还全体合伙人实缴本金(不足时按实缴比例分),支付年化8%单利收益(不足时按实缴比例分),如有余额,其中80%部分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实缴份额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其余20%部分分配给普通合伙人作业业绩报酬。非现金分配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以变现优先,分配方案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 2、本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根据本协议之约定承担。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十六)退出机制 合伙企业可通过如下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 1、被投资企业股权/股份转让; 2、由被投资企业股东回购; 3、被投资企业清算; 4、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 四、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产业基金份额认购,亦未在产业基金、基金管理人处任职。如后续发生相关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属于财务性投资,旨在借助专业投资机构优势资源,发掘并投资高潜成长赛道,实现资本增值,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下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投资将计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1、投资基金主要投资的标的行业处于快速发展迭代阶段,容易受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变化、技术路径更新迭代、行业政策调整等各因素影响,可能存在相关投资标的业务发展不及预期,导致公司面临投资退出周期延长、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可能性。 2、基金投资存在投资周期较长、资产流动性偏弱等特征,可能面临因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有效控制投资金额,并将持续强化投后跟踪与评估,定期获取其经营信息及财务状况,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风险,确保相关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投资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嘉兴犇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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