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尔新材(300234):对外出租闲置场地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03日 19:26:57 中财网
原标题:开尔新材: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场地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34 证券简称:开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5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出租闲置场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交易概述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出租闲置场地的议案》,同意在满足自用条件下,对外出租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厂房、宿舍等场地,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对外出租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期限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开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开尔”)与安徽中路应用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路”)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协议,将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58号的厂房二出租给安徽中路使用,本次对外出租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三、本次合同的主要内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对外出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出租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出租及前十二个月累计对外出租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安徽中路应用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KDYU2T2D
法定代表人:程玮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骆岗街道(包河经开区)延安路26号合肥华福土工合成材料有限公司4、5号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膜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与公司业务及关联情况
除本次出租事项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安徽中路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安徽中路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
安徽中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行并承担租赁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的能力。

三、本次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出租方(甲方):合肥开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安徽中路应用新材料有限公司
2、合同的主要条款
(1)租赁标的: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58号的厂房二,共3,311.00平方米。

(2)租赁用途:乙方保证该房屋作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用途使用,并符合政府相关产业标准,乙方作为使用人承诺该房屋仅作该用途,不得用做其他用途,不得转租。

(3)租赁期限:3年1个月(含装修免租金期1个月)
(4)租金及优惠方案:以乙方的工商注册和税收迁至甲方厂区为前提,结合乙方自然年度的完税情况,以税务局完税证明为准,方案如下:
①租金起付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月租金含税单价为20元/平方米;
②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的租金,依据2026年度的完税证
明,如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的完税达到或超过200万元,月租金含税单价按19元/平方米计(19元/平方米封底);否则,月租金含税单价按20元/平方米计;
③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的租金,2029年1月1日至租期结
束的租金,分别依据2027年度、2028年度的完税证明,若相应年度完税达到或超过200万元,月租金含税单价按19元/平方米计(19元/平方米封底);否则,月租金含税单价按20元/平方米计;
(5)支付方式:①租金、费用支付:每3个月预付一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当期开始前1个月支付给甲方;②水电气费用支付:按实际用量结算,乙方应于每月收到甲方送达的费用通知单后7日内支付。

(6)物业费及支付方式:物业费合计122,507.00元;乙方应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缴交一年的物业费,以后每年物业费于前一物业服务年度届满前1个月内付清。

(7)其他:合同条款中已对房屋的交付及验收,维修,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规定,双方的声明与保证,合同的终止、变更和解除,争议解决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出租事项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按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租赁价格,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出租事项预计将为子公司带来稳定的租金收入,有利于提高子公司资产利用率,盘活子公司的闲置资产,降低运营成本,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除本次对外出租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十二个月公司已对外出租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出租方出租场地累计出租面积 (㎡)合同总金额 (含税,元)
1开尔新材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88号1号楼 闲置办公室166.58216,000.00
2金华开尔产 业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金华市金义都市经济开发区广顺街 333号2号楼13,071.002,053,974.00
  金华市金义都市经济开发区广顺街 333号5号楼18,692.003,750,303.52
3合肥开尔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58号厂房一296.00211,600.00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58号厂房二4,397.00472,570.00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58号办公楼192.50140,323.75
  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58号宿舍2,345.571,688,400.00
六、风险提示
本次出租事项在执行过程中,承租方因其自身的经营情况以及战略规划可能后续不再续租或者出现中断租赁合同的情况,本次出租事项存在交易不成功的风险。公司将定期对本次出租事项进行检查,严格把控承租方资质,防范法律风险并及时跟进租赁合同的履约情况。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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