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管业(00245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62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0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5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05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路41号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1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骞先生 7、出席情况: (1)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6,254,4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08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8,468,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69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56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7,786,1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84%;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陈海东律师、纪晨律师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如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8月0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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