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格精机(301338):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301338 证券简称:凯格精机 公告编号:2026-030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格精机”)于2026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昌凯科精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凯科”)增资18,145.2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9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46.33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880,2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9,965,803.63元。2022年8月10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2GZAA3019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经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内部结构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投资规模及内部结构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649.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6年8月5日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同意新增南昌凯科为“精密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8,145.20万元向南昌凯科增资,其中新增注册资本9,000.00万元,剩余部分全部计入南昌凯科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南昌凯科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0,0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增资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精密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四、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南昌凯科拟申请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与公司、保荐机构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管理。本次增资的资金将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续将根据项目进度逐步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公司及南昌凯科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规范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五、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昌凯科增资,是基于“精密智能制造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需要,为更好地发展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客观事实,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南昌凯科增资,系基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的具体工作及后续相关事宜。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6日 中财网
![]() |